“那怎么办?”我问。 “我们是同盟,不会见死不救的,不要担心。” 我想我这三脚猫功夫也无用武之地,就挂了机去给她煮了一壶咖啡。 她一边熟练地操作鼠标键盘,一边头也不抬地问:“你是不是睡眠不好,经常失眠啊?” “你怎么知道?” “都这么晚了,你还喝咖啡。不失眠才怪。” “习惯了。” 她抬起头,眼中郁色浓重:“住在这么大的房子里,如果失眠,一定很不好受。” 是啊,你怎么知道?我在心里默问。 我想喊STOP,这孩子的眼神,仿佛是在怜悯我,或者是同情我。果然,叫她来自己的领地,是一个错误的决定。
第10章 我在她眼中一定可怜兮兮的。单身女人住这么大房子,与游戏为伴。这并不是一个好印象。 我以为有外人在,我会拘束才对,可并没有。甚至在她或急凑或减缓的键盘敲击中打了瞌睡。 等我迷蒙间聚焦起意识,发现自己正躺在沙发上,身上盖着毛毯。而她就坐在离我不远的地方。昏暗的灯光下,静默的侧面如同雕塑。 即使在这样半睡半醒的情景里,我依然觉得这孩子很漂亮。她有着亚洲人少有的高挺鼻梁,使得她的气质非常独特。实际上,她的发色很浅,我能看出来哪些是漂白后染色,哪些是天生的颜色。另外,她的瞳色也是浅棕色,如果在白天看,会不会是金色?这些汇集在一起,让我有了一个念头。 绯色这时转过头,也许是窥视她令我心虚,我闭上眼,假装还在睡。但我知道她的视线一直都在,而且仿佛越来越近。 我身边的毛毯紧了紧,感觉那视线专注起来,甚至变得灼热。我想我快要窒息了,决定还是醒来为妙。 于是我睁开眼。 我看见她在看我,眼中满是疼惜。 等等,疼惜? 我果然被她认作了可怜的人了,这让我有些小小的低落和忿忿。当然,我知道这都是我自找的,不该让一个不熟悉自己的人闯入自己的领地,这一向是我的原则。 我没有过多去思考为什么因为她而破例,因为我现在的心思全被懊悔所占据。 “现在是后半夜了,我打车回去。”绯色看见我醒来,声音清脆的响在静夜里,也彻底惊醒了我的意识。 “事情搞定了?”我坐起身,揉了揉眉心。我有些低血糖,醒来后会有短暂的眩晕。但令人惊奇的是,她似乎早知道我的“怪毛病”,随手递过来一杯现煮的温度刚刚好的牛奶。“我看你冰箱里有很多牛奶,就煮了些,放了糖。” 我几乎是有些木讷地拿过牛奶,一口口喝下。随着稠滑的液体滋润了口腔,温暖了我的胃,那种眩晕的感觉才渐渐消除。 等我把一杯奶喝完,她接过空杯,又递上面巾纸。 我突然有些气恼,没有接下,而是站起身说:“我开车送你回去。” 一路上,我都在想我是不是做的有些绝情?因为她始终没有再和我说一句话。就默默坐在车后座,不吭不响。 我知道,如果两个人是朋友,那么借住一宿是理所当然的。就算不是朋友,这也不算什么。可我们确实不算真正意义上的朋友,何况,我不觉得这不算什么。这和侵占了我领地无关,有关的是……有关的是……我也不知道,但肯定与她那样无微不至地照顾有关。 好吧,也许是我该死的自尊心在作怪,我不想成为别人眼中被照顾的那个人。我脱离开我的家庭,就是要让自己变得强大,让那些想左右我人生的人看一看我的变化。 往昔种种又扑面而来,我几乎封存了的记忆总是无孔不入。因为我的软弱而没有守住的爱情,以及以爱的名义扼杀了我情感的家人。这些,我都不想再忆起。 车子戛然而止!如同我记忆的门阀。 绯色因为惯性身子向前倾,紧接着,她弓起身,在黑漆漆的车厢内摸索着我:“你怎么了?” “没有。”我说。语调有些冷酷。感到她迟疑着,最终坐回原位。我又说:“我想了下,你今天在我那住。”怕她拒绝似的,又加了一句:“明早我再送你回去。现在学校已经都关大门了。” 她似乎有些意外,等我把车子开起,她才有些气闷的说:“现在回去是不可能被放行的,所以我本来打算在学校附近的网吧熬到天亮。” 这话让我觉得惭愧。因为莫名其妙的自尊心问题,白白浪费了休息时间。 我把她安顿在我隔壁,晚上却怎么也睡不着。一方面我不想沉浸在回忆中,那会让我变得软弱。一方面,我确实不太适应家里还有另外一个人。 直到天外蒙蒙亮了,我才昏昏入睡。再醒来时,看见床头柜有两片烤面包,一杯牛奶,还有一张字条。 我先回学校了。 呼出一口气,有点如释重负。可不知怎的,心里空落落的。直到下午,心里还是觉得空,甚至有些发闷。 也许是这个缘故,绯色再约我时,我同意了。 这次我坚持约在了她学校附近。我们走进一个书屋,那里有好喝的咖啡和各种漫画书。 “告诉你一件事。”绯色语气兴奋地说:“我托我学长把那家伙的电脑给黑了。” “谁?”我问。 “倾许。” “我以为你把他打退服后这事就结束了。” “不可能!他放了你真人照片在网上,这件事超出了我的忍耐极限!”她的眼睛在午后阳光下果然映出淡淡金色,此时正在灼灼发着光。 “一张模糊的照片而已。实际上我在instagram里也会放些照片。” 绯色的神情可不好糊弄:“这性质是两码事。我知道他放了你照片以后,你已经不怎么登录游戏了。”在游戏里,我始终是个看客。不想变成女侠,也不想惹麻烦。我想她应该知道这一点。 “我不想每天上去你都不在。”她沉沉地说,语调说不出是委屈和伤怀。 我有点不理解:“平常我也很少会在。” “可我知道你总会在的。即使感觉你会随时抽离这游戏,但是我只要耐心等,你总会回来。可这次,它让你厌烦了,可能永远都不会回来了。” 她眼里的悲切像个要失去玩具的小孩子。她的这种情绪被满是漫画书和夕阳的渲染下,特别具有感召力。 “你黑了他,然后呢?”好吧,我得换个话题。我觉得气氛不太对,如果任凭局势蔓延,无论接下来发生什么,我都没有做好心理准备。 她缓了口气,薄薄的嘴唇抿了抿。我发现她的唇色也是淡淡的粉,显得整个唇像是初熟的桃子的颜色。光泽鲜嫩。 她告诉我是如何黑进他的社交账号,又是如何把里面所有好友都发了一遍约炮信息的。可我只注意她的嘴唇和□□的鼻尖投下的一轮阴影。 真的好看。 “你有外国血统?”我说出了我的猜测。实际上,我这个人有些冷酷。对于我不感兴趣的人和事,向来提不起兴趣。哪怕这听起来非常解气。 她愣了一下,点头道:“是的,我外祖父有俄罗斯血统。我外祖母是德国籍,也有1/3的德国血统。我妈长得比我像外国人。可是,你是怎么发现的?” “因为你很漂亮。”我笑了笑,终于端起咖啡来,有些凉了。 她的表情简直像个羞涩的小兔子,眼神都不知道放在哪儿,这表情逗笑了我。酷酷的绯色女侠真的好cute呢。
第11章 自那之后,我和绯色淡淡的来往着,一如游戏里。 有时候,她在打攻防,或者在YY里指挥作战。只要我上线,她就会把我拉进她的YY小房间里。 是的,我又被安利了一款叫做YY的语音软件。可就像我不喜欢打字聊天一样,我也并不喜欢语音聊天。 可能这样说有些矫情。实际上,一切让别人获知、窥见我的途径,我都不想去敞开。不太装点美化的叫法是,自闭。 所以啊,绯色一定不知道,与她见面,进而邀请她来我的住所,这是多大的改变。 有时候,我也会被拉去公孙帮会的YY房间,听他们天南地北扯着天。然后讲些各自身上风花雪月的事。 有一天智障小熊喝醉了,唱起歌来。唱的是荒腔走板的《海阔天空》。我以为大家会哄堂大笑,但是没有,包括我在内,大家的眼眶都湿润了。 有时候,知己好友的温暖,会让你有勇气把发霉的往事说出口。或许几个字,或许一首歌,或许,沉默也可以。 你知道,他们会懂。 有一种幸福,是这些人懂你,并接纳你的不完美。 公孙大叫着,受不了,她也要去喝酒。然后突然幽幽说,七七,喝了酒,要找你聊天。 我心里沉了沉。 七七,你和绯色熟么? 七七,你出国那些天,我们一起并肩作战,赢了很多城池。 七七,她真的很厉害。走位风骚,操作犀利。冷静,果敢,勇猛,是个天生的领袖,让人无比信赖。 七七,你可能已经知道,我和她组队打竞技场,每天,每天。 七七,她很有人格魅力,我们所有人都喜欢她。 七七,我……喜欢她。 七七? 嗯? 那个,你不会笑我花痴吧? 不会。 哦,那……你怎么看? 我?我没有想法。 你不会觉得我们都是女孩子,这种爱慕很奇怪么? 不会。 那就好,呵呵。我想,我想让你帮个忙……她欲言又止。 她等了等,看我没有回话,就自顾自地说:我想让你帮忙,把我的想法告诉她。不,不……你别告诉她,就,帮我测试一下她。看看她能不能接受。 你为什么不自己去问她? 我也想,可是你也知道,这个游戏里女孩子与女孩子情缘很普遍。这种正常反而变得不正式。我这个人很传统,一旦认定了自己的心意,就希望不是儿戏,不止于游戏。 你懂么? 我揉了揉眉心,低血糖的眩晕感突如其来造访了我。 我多少了解公孙的性格。是的,这很神奇。你可能不会懂一个跟你工作几年的工作伙伴,却可以懂得一个虚拟世界中的陌生人。也许在这个世界中不必戴着面具自保讨生活,更容易交付真感情。 以我对她的了解,她确实是一个很认真的人。她说喜欢,那就一定是很喜欢。而且,她很看重情谊和自己的面子,如果不是深思熟虑,不是想了很多种办法都行不通,她是不会麻烦我去帮她。 因为懂得,所以知道这是份重托。 我只有答应。 游戏容易儿戏,我的作用就是可以与绯色真正的见面。 与她约好之后,我正好听到BOSS在谈一个西班牙项目。我不知哪里晕了头,竟然去主动请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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