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这种旅游景区去两次也就没什么意思了。印象比较深刻的就是街边餐车的热狗不错,肉肠吃起来没有很重的淀粉味,并且可乐杯看起来像个最小号的水桶。 不过我没交到纽特丹本地朋友,学校里的其他人也各有事做。没人和我一块儿出门,我就懒得自己去逛。 我也不是没有挣扎过,但在学校里跟人打篮球,那些常打篮球的白人或者黑人兄弟人均190-200厘米的身高区间,肩宽臂长、如猴如猿。 我曾经还为我181的身高感到骄傲自豪,谁问起来,我都说这是我每天一斤奶喝出来的。眼下,我看着他们,觉得这帮人长身体的秘诀或许是一天吃一头牛。跟他们混在一起打篮球,把我显得像个吉祥物。对面的人一看我拿球就堵着我打,一场下来,我已经失去了打球的信心。最终还是选择早点放弃,回宿舍关起门来打游戏比较实在。 现在和小花秀秀一起住,我就感觉我的生活应该会有意思一些。我搬去的第一周,秀秀要交一个什么雕塑作业,我跟她一起玩了一下午泥巴,像这种安排就挺不错的。 但我毕竟还是小看了他们。没有学习压力的人果然和我不一样。 他们火速混出了自己的圈子,还经常带着我去参加各种活动,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一堆有钱中老年人参与的早餐会、读书会,或者年轻狂野派的酒店顶层泳池趴踢。不但把我跟我同学之前的活动显得屌丝至极,而且也让我感觉我自己一定是哪里有问题。 我家以前,对我迎来送往的要求很简单,上桌闷头吃饭,下桌转身回家,中间多喊几声叔叔阿姨就了事了。因此,再加上文化差异,我现在跟这种场合相处得就不太好。明明身在其中,又感到格格不入。 早餐会、读书会也就罢了,全世界应付长辈的招数也就那几套组合拳来回打。但趴踢一类的事就不好办,去了又不能光喝闷酒,论说我又不像小花秀秀那样懂门路。 再加上那阵子,正好是亚美利加花花公子风尚逐渐式微,女神天使造型渐渐崛起的时候。那种趴本来人就很多,女服务员,或者一部分玩票的女客人穿着布料挺少、挺有情趣的衣服,背后还背俩巨翅,现场音乐声音又大,一个晚上下来,我简直不知道要被嫌弃挡路多少次。 后来去多了,我估计他两个已经扩展了不少酒肉朋友的人脉,而我呢,我已经和那些女服务员混熟了,一些细节摸得门清。 举一个例子,比如她们都穿着两层的丝袜,里面一层是统一的肉粉色,外面一层才是黑色或白色。因为只有这样,当她们统一伸出大腿的时候,肤色看起来才是均匀一致的。 只是这些小心机Tips对我来说没有任何用处。我曾短暂地幻想了几秒我穿着那种衣服和两层丝袜,混在她们中间一起跳大腿舞的样子,差点手一抖,把杯子从摩天大楼顶层扔下去。 我对小花和秀秀的生活方式没有任何意见,只是这跟我的习惯相去甚远。我们三个都是沾亲带故的发小,可有时他们两个靠在一起说话,神态却更像是亲兄妹。这种情况下,我会有一点所谓的怅然若失。 但我已经是个成年人了,大家都是朋友,我没必要太拘小节。实在不开心就回房间搓几把游戏,毕竟暴雪还是很香的,艾泽拉斯大陆也是能提供温暖的。 我搬过去住的第三个月的一天,外面下雨了,我和小花在沙发上一人占据一边,少见地都在看资料。 回国去的秀秀当晚九点半突然到家,一张瓷白的脸冻得发青。她回家时心情很低落,去泡了个澡,完事缩在另一张沙发上,裹着毯子不说话。小花亲自给她泡了茶都不好使。 半晌,这小姑奶奶才开金口,说自己饿了,想吃中餐。 按理说这有点不合逻辑。毕竟她才是那个刚刚从国内过来的人。 但妹妹开口了,做哥哥的又不能不照办。问题是那会儿已经十点钟上下,我们前后两个街区,汉堡王、麦当劳、赛百味一应俱全,甚至还有韩国、越南餐厅,熊猫快餐也是有的,但正宗中餐却一时间不知道上哪儿叫去。 我为此十分头秃。小花陪着她说话去了,我就上纽特丹华人论坛上发帖子问。 最后还真给我问到一家。那餐厅在法培拉,是纽特丹最大的华人聚居区,有人回帖说老板可以送到我们住的这个区。 我对回帖人是千恩万谢,拿到老板的电话一打,只响了一声那边就接起来了。那人一口京片子说得很地道,听声音应该是个胖子。我点了几道菜,留下地址以后便把电话挂了。 大约过了一小时,那个号码给我发短信说已经到了。 由于我们现在住的这个公寓,实在是非常麻烦。哪怕门卫放人进来了,想要到我们这个楼层,都还得换一次电梯、刷两道门禁卡。所以每次叫了外卖,我们——其实严格来说基本上是我——只能下楼去拿。 我从楼里出来,看见一个人站在不远处的路灯下,旁边的自行车后面还有一个保温箱。那时雨已经很小了,我打着伞走过去,问他是不是来送外卖的。 那穿着黑色外套,还把外套帽子翻上来戴着的男人抬起头,被雨水打湿的刘海下面,是一双沉静的黑眼睛。我与他对视,心跳漏了一拍,那时虽然光线模糊,但我仍然感到他的脸和气质,应该属于人间看不到的绝色。 他见我问了,便点点头,也不说话,只从保温箱里拿出我点的食物交给我。然后报了一个数字作为餐费。 这是他跟我说的第一句话,但我却根本没有听清,脑中还留着一点震动。这和人看了一本好书、或突然撞进壮阔的自然风景后,体会到的感觉是一样的。 我怕他看出来我在发痴,立刻掏出钱来给他。他低头看了看钞票,又是淡淡道:“多了。” 此时我的大脑终于运转起来,握着钱往他手里塞,解释道:“就当是小费——洋鬼子不是爱给小费吗?这下雨天的,还麻烦你跑一趟!” 他听我这样说,犹豫了一下,还是把钱收下了。然后一语不发地转身准备骑车离开。我脑子一抽,对他说:“我叫吴邪,你贵姓?” 他在骑车离开以前告诉我,他叫:“张起灵。” 几分钟以后,我提着吃的和伞站在电梯里,突然想到我其实应该把伞给他。虽然现在雨小了,但到底在下,也不知道一直淋雨会不会生病。 可我又意识到,我跟那个张起灵非亲非故,这样见一面就给伞,是一件奇怪的事。而且他还骑车,应该也不方便打伞。 我回去以后,秀秀已经又开心起来了。我们把饭菜布下,一起吃着。她胃口很好,嘴就很甜,一口一个吴邪哥哥。但我却一直心不在焉。 直到小花问我怎么回事,我才叹了一口气,对他们道:“说起来可能很好笑,但我这种情况,应该是一见钟情了。”
第4章 解雨臣和霍秀秀这两个坏东西,对于我这份突如其来的一见钟情没有表现出丝毫同情心。 小花是学过京剧的,他唱旦角唱得极好。听我一说,连筷子都没放下就唱了两句:“啊呀天吓!不由人心热如火!” 这边的中餐厅都是会送幸运饼干的。他那贱样我看不下去,拿了一个往他脸上扔。他偏头一躲,小饼干就砸在了秀秀身上。 秀秀把饼干捏在手里,笑骂一句我两个欺负她,她要打电话回家告状去。 我们闹了一回,秀秀却突然认真起来:“吴邪哥哥,他不是给你发过短信吗?你可以再联系他嘛。” 我把手机拿出来,翻到通话记录给她看:“确实是发过,但是跟我订餐的号码是同一个。应该是餐厅的工作电话。” “那我们可以去餐厅找他呀。” 解雨臣听完啧了一声,道:“你们两个,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吧。难道他谈成了还能留在亚美利加不回去了吗。再说也不知道人家是什么路数。” 他这话说了,秀秀眉头一皱,看那架势应该是跟小花暗地里杠上了。“要回去那也是以后的事,现在多认识一个人怎么了?” 我这个人是很不喜欢看别人起争执的,他们这两句话出来,我就听出这其中一定有什么我不知道的事。 我赶紧打了一通圆场:“吵啥,都是没谱的事。今天光线那么暗,我也没看清楚,光天化日之下说不定也就是个路人。为一个路人吵,不是伤和气么。” 秀秀把那块被她捏了一会儿的小饼干递给我,开口之前微微撅着嘴,这是她很少流露的小女儿情态。 她跟我说:“吴邪哥哥,你别听那解子瞎说。把饼干拆开看看,如果是好话,咱们就去餐厅找人。反正不也少一块肉。” 我拗不过她,把饼干拆开捏碎,里面的字条上写着:“这不可能失败。” 小花看我们俩闹的这一出,白眼差点没翻到天灵盖上去。我不想让他整晚生气,就也叫他拆一个看看。 他虽然说着:“我没什么愿望好许的。”但还是拆了。他的那个写着一句没头没脑的:“白日如去箭。”大概是要他珍惜光阴的意思。 轮到秀秀拆时,她把最后一个幸运饼干在手里握了几秒钟,打开一看她就笑着读了出来:“你的担心是不重要的。” 这倒显得小花抽到的内容平平无奇了。 我们又说了几句过两天去法培拉的那家餐厅的事,秀秀因为饼干里的签文好,所以很开心。本来我钉包锤输了该收拾宵夜的一片狼藉,她也站起来主动帮我。小花见自己无事可做,就先回他房间去洗澡。 我抓住这个机会,想问问秀秀刚才为什么反常。 可她看也不看我,垂下眼去收桌子上的一次性餐具。她的睫毛很浓密,这一下就遮挡了她的全部思潮。 秀秀说:“也不是什么大事,你就当我回来的路上晕机了吧。” 我给她拿了一瓶果汁,没有再问。但我断定这事一定跟霍家有关,而且解雨臣已经知道了。 回房间以后,我又看了一遍那张字条,心里觉得堵。打开魔兽游戏杀了几盘,真的去睡觉时已经快早上四点了。 关上窗帘之前,我最后看了一眼。即使像纽特丹这样著名的不夜城,在这个时间的灯火通明之下,也还是有几分萧瑟的。 我们在那个周五下午,一起去了法培拉。 小花没有开他的粉色法拉利,我还以为他是想着咱们三个人坐不下。结果他说:“那不一样,在洋鬼子面前漏富,顶多遇到想不开的来抢我。但在中国人面前漏富,上来再跟你攀一通亲戚,就该惦记着借钱了。” 听得我连呼牛逼,没想到小解总还会选择性炫富。 国外的很多餐厅其实只在营业时间开门,不像国内,只要不是晚上太晚,哪怕下午三点想吃,别人也接待。这几个月,我习惯了这里的开店模式,一下再到华人区,除了满眼是国内90年代的街景以外,还对于各家食肆仍然开门待客感到不太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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