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慕烟好脾气地说:“都听您的。” 他皮相好,天然占优势,加上还格外礼貌,也不推脱债务,冯老太先就心软了。 她想起在家的外孙,也不知道思考了多久,才冷冷地开口道:“我家有个孩子眼睛不方便,我现在上班也没法照顾他,你要是没地方住,就跟我回去,等你拆了石膏帮我外孙看店做家务。欠的钱……后面等你有了再还给我。” 沈慕烟心道这老人家面冷心热,倒是意外之喜。 三天后,警察又来了一次,同样问了很多问题,但结果就是,没有在基因库里找到和他DNA比对相近的家族。但不排除是通过非常规手段入境的华裔。 有医生证词,警察倾向于相信他失忆的事实。 上面商量的结果还比较人性化,等他恢复记忆后自己去派出所交代情况,或者半年后重新给他办理户籍和身份证。 沈慕烟似懂非懂,只记住了半年后要去一个叫做“派出所”的地方。 警察要求留下住址,好在这人还记得自己的名字,可以办个临时居住证。 冯老太把上次那个年轻警察拉到一边,神神秘秘地问:“他不是什么逃犯吧?” 年轻警察笑着摇头,“不是。” 冯老太这才彻底放了心。留下了自家地址。 隔天,从主治大夫那得了首肯,冯老太和江晨阳就来给他办理出院了。 脸长得好就是占便宜啊。本来冯老太自己还在良心纠结,不晓得这几天要不要给他送饭,谁知人自己就在病房里解决了。 那些医生护士见他没人管特意给他多订了一份病患餐。 就连衣服都有人洗。 住院的时候这人换了病号服,衣服是护士拿到值班室的洗衣机洗的。现在重新换上了那套古装,又是丰神如玉,半点看不出救他上来的模样。 出院的时候那阵仗更是让人叹为观止。 医生护士病人病人家属不分男女都忍不住来窥探神颜。手中被塞了一堆的水果零食。 这人脸上始终带着三分不远不近的笑,开口必让人如沐春风,游刃有余、从容不迫。 冯老太眼珠子都瞪圆了。 这就是戏文里说的那什么?狐狸精?可狐狸精不是女的吗? 她摇摇头表示不解。 同来的酷哥江晨阳也有点发懵。说实话,他这辈子就没见过这样的场面,跟明星出行也差不多了。 站他旁边还有点与有荣焉。 于是尽心尽责地给“大明星”当小弟,用两个大塑料袋打包了那堆吃的,带着人出了病房。 他从工作的汽修店借了一辆卡罗拉,载着两人往城西驶去。 沈慕烟长发被护士姐姐扎成个高马尾,独自坐在这庞然大物的后座,看着不断倒退的建筑和树木,惊得瞳孔几次地震。 风轻云淡了一辈子,此刻像个没见过世面的小子,正襟危坐、紧张地一直捏着坐椅。 当然了,对这个世界而言,他就是没见过世面。 沈慕烟不禁在心里自嘲地笑了笑。 不过,这个能载人行走的怪物,确实是极好的。 看得出速度很快,且里面非常凉爽,他甚至用眼神扫视了一番,没发现哪里有盛冰的地方。 冯老太没他这么忙,眼睛无神地盯着虚空的某处。这个沿海小城的收入不高,她一时“热心”垫出去的医药费是她一个月的收入,不可能不心疼。 收留这人,将来还有机会拿回欠款。 当然她还有另外的私心 她想起双目失明的外孙,无声地叹了口气。心道就当带个人回去给他解解闷吧。 她是真的害怕那孩子会像他妈一样…… 如今正值盛夏,穿过阴凉的梧桐大道后,车子驶入了一条坑坑洼洼的水泥路,差点擦到迎面而来的电动三轮。 “艹”江晨阳本想骂街,想起后座这神仙似的人物,改口道:“这条路早就说要修了,到现在也没个动静。” 沈慕烟从窗外看去,一根笔直的石柱子旁边立着个标识,“实小西路。” 江晨阳透过后视镜看向后排的人,发现对方一直好奇地左右打量。即便如此,依旧气质出众,好看得要命。 视线扫到对方身上厚厚的长袍,他把空调又打低了些,佯咳一声,“咳咳,快到了,这片后面就是我们县的重点实验小学。” 很快车子停在了一个建筑群的前面。 冯老太率先下了车。 见沈慕烟不动,江晨阳一把拉开后座车门,单手轻松把那两袋吃的拎了出来,伸出另一只精壮的手臂。 “到了哥们,下车吧,来,你脚不要受力。” “多谢。” 沈慕烟这才掀开袍子,一只手搭在对方的手臂上,跨出车厢,稳稳地单脚站在地面上。他抬起另一只骨节分明,肌理细腻的手,勉强挡了挡烈阳的不适。 江晨阳:“……”瞧他的仪态感觉自己像个古代搀着皇帝的公公。 好看的人,医院住了几宿,身上还是清清爽爽,行走在夏日尘烟里,似乎都能凝成水汽。 冯老太白了两人一眼,这小子身上一个子儿都没有,要不是她好心,死在哪里都不知道,没想到气派倒大。她可不会惯着他! 沈慕烟眸光扫视四周,周遭的动静、文字都落入眼中。 这个地方的文字比大月国更为简单,有些他认识,有些他不认识。不认识的勉强也能猜个八九不离十。比如这个建筑群挂着的牌子他就认出来了,“教师红旗小区”。 江晨阳察觉他的视线,低声介绍道:“我大姨公以前是实小的老师,前年去世了,这是单位分配的房子。” 冯老太在前头骂了一声,“你跟个外人说什么!” 江晨阳尴尬地噤了声,专心扶人。 冯老太当然不会给沈慕烟买拐杖,好在他甚至没借什么力,单脚蹦得如履平地,就连姿态也不算太狼狈。让江晨阳看得大为佩服。 沿着主路走进去十来步,就见第一栋一楼有个屋子开着大门,琳琅满目地铺着好些商品,像是个杂货铺。此刻恰逢正午,没什么人,就连柜台上也不见人影。 冯老太阴沉的脸一下子多云转晴,三两步迈上台阶,喊道:“元元,元元。” 两排货架之间,很快从里头钻出来一个身姿清雅的年轻人。 第3章 楚元麟 那年轻人被冯老太挡住大半个身形,微笑着低头喊了声,“婆婆”。 侧面肤色看上去略显苍白,然而长身玉立,说不出的神清骨秀,一头乌黑柔软的短发在烈阳中闪着细碎的光。细看颊边露出的酒窝似有浅浅温柔。 冯老太极为珍爱这个外孙,不断地抚摸着他的手说话:“热不热?今天生意怎么样?” “不热,夏天水和冰棍儿卖得好。”年轻人有一把好嗓子,娓娓动听,如穿林而过的微风拂过潺潺溪流。 “咳咳,我跟你说我要带个人回来。” 冯老太转过身,盯着沈慕烟,却是对那年轻人说的,“他欠我钱,我想让他陪你看店。现在腿上打着石膏不方便,等他好了就让他帮你做饭收拾!” 那人这才抬起头,朝着沈慕烟的方向“望”来。 江晨阳连忙打了个招呼,“嗨,表哥。” “晨阳也来了。”年轻人笑意吟吟,那双极黑的眼珠却没有半点神采和光芒。 沈慕烟心下大诧,原来这就是老人家嘴里眼睛不方便的“孩子”。 却是个芝兰玉树的青年。 真是可惜了那双漆黑的凤眸。甚至,他还觉得有些似曾相识。 “你好,我是沈慕烟。” 见对方眼睛不方便,沈慕烟单脚往前一步,率先表示友好,甚至甩出了这三天刚刚学习到的见面打招呼技能。伸出一双色泽如寒玉、修长如竹节的手。那宽袍静静地垂着。 冯老太和江晨阳面色复杂地看着两人。想出声提醒又像锯了嘴。 江晨阳知道他表哥历来有个毛病,极为厌恶除了冯老太之外的他人的触碰,不知是什么心理障碍。 沈慕烟的手杵在半空,见对方不回应也不以为意。思量他看不见,于是更为礼貌地问道:“可以握手吗?” 楚元麟在他“蹦”过来的时候,就敏锐地嗅到一股被微风掀起的清泠泠的草木香,微甜、微苦。弥漫在空气中,仿佛走入那个迷失在残破记忆里,失明之前最后踏足的花园。 听到对方友善而温润的嗓音,他罕见地迟疑了。 从小到大,楚元麟没什么朋友,自然也没有人上赶着要跟他交朋友,从而郑重地与他从正儿八经的握手和自我介绍开始。 所以,他并没有遇到很多不想触碰却避不开的状况。 今天这人,显然没有成年人社交该有的自觉和圆滑。 他就那么耐心地等着。等到自己鼓起勇气做好全部的心理建设也没有放弃如此简单的一个社交礼节。 楚元麟深吸一口气。 再拖延下去就太失礼了。 他勉强伸出一双略显苍白的手,在虚空中不过探寻了两秒就察觉到那只主动靠过来的热源。 他尽可能小面积地与之交握,轻轻说了句,“你好,我是楚元麟。” 肌肤相贴的那瞬间,想象中的厌恶烦躁和难以忍受并没有袭来。男人的手心柔软、干燥,略高的体温透过紧紧相贴的肌肤传来,渗入毛孔、血管,仿佛一条暖流沿着整条手臂往胸口处蔓延。 楚元麟神情一松,甚至在这种柔和的温度中得到了平静。 他震惊地发现,他对皮肤接触的厌恶在这个人身上,短暂地失效了。 沈慕烟不知他的情况和心理活动,只觉对方心思敏感,是个温和内敛的人,他为自己好像已经能够适应这个世界的社交模式而有些许高兴。 江晨阳惊奇地观摩着他表哥,发现对方自始至终表情镇定。 所以,这是对美人有特权吗? 冯老太略感欣慰。她本想着,要是外孙厌恶此人,怎么也不能留。没想到两人初次见面还挺和谐。 “我先带你去家里习惯习惯环境,今天你刚出院就在家里歇着,我来做饭,晚上我还要去上夜班。” 冯老太的家就在这个门面的楼上,主干道的这一排都是这样的,下面开店,上面住人。这一排有两个菜摊,一个水果店,一个理发店,一个修车铺,位置最好的就是楚家的小卖铺。 总高六楼的老小区,楚家在三楼。 楚元麟把卷帘店门拉下,也没上锁,跟着一起上了楼。他在这里住了二十多年,不用盲杖上下完全不成问题。 江晨阳本想背着沈慕烟,然而沈大族长难得地生了羞耻心和男人无法言说的自尊心,坚持借着扶手独脚上楼。 江晨阳这才发觉:对方体力惊人,腿部力量也太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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