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喻之慢几拍地反应过来自己刚刚感受到的那是什么。 他用醉酒的大脑没逻辑地想:真好。周时也喜欢男人。他喜欢周时也。 这不是一个合适的时机,也不是一个合理的地点,他们只相处了短短两天。可鬼使神差地,就像风支配帆,他的心被周时也支配了。 隔着一层布料传来的心跳频率突然变了,一下一下,强劲、快速地敲击着周时也的胸膛。他松开手,还没来得及向后退步,林喻之已经抬起了一只手。 银白月光抚摸着林喻之的黑发,林喻之抚摸着周时也的脸。 周时也的身上仍带着那抹淡淡的皂香,林喻之闭上眼,仰头将嘴唇轻轻贴上了他的嘴唇。
第6章 下午三点,林牧为风尘仆仆地走进办公室,林喻之正半躺在沙发上玩手机。见他来了,林喻之懒懒地喊了声“爸”。 “终于肯把头发染回来了?”儿子这头乖巧的黑发几乎算是近期唯一令林牧为舒心的事,他把外套挂在衣架上,简单地给了句评价,“挺好。” 他的声音有些哑,讲话时带着些鼻音,林喻之把手机熄了屏,转过头看着他问:“你身体不舒服?” “昨晚有个酒局。”林牧为临近中年才得一子,如今儿子才刚大学毕业,他自己已是花甲之年,体力与精力都大不如前。他最近一直在外地跟进新厂落地的事,今天抵达岳城后,连家都没顾上回就直奔这里。桌上有杯马秘书提前为他泡好的红枣枸杞茶,他端起来喝了一口,问林喻之:“怎么样,厂里好玩吗?” “你们怎么都这么说。”听他这么说,林喻之顿时来了点小情绪,他解锁手机,在屏幕上又划拉了几下,嘟囔着说,“我又不是来玩的。” “还有谁这么说?”林牧为饶有兴味地看着他问,“小文?” 林喻之撇了撇嘴。现在想想,居然只有宋忆文认为他是来脚踏实地干正事的。 他不说话,林牧为把保温杯放下,又问:“没想着玩,下车间第一天就喝了个烂醉?” 真是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醉酒那天闹出的笑话果然还是传到了亲爹的耳朵里。林喻之郁闷至极,悔不当初。他对周时也算得上蓄谋已久,可在周时也眼里,他们才刚刚认识。认识两天就可以和对方接吻,周时也一定觉得他很随便吧。 可那个借着酒精冲动的吻没有让周时也对他的态度产生任何变化。一周过去了,若非必要,周时也在宿舍里连话都不和他讲。 仿佛那个一触即分的吻没有存在过。 他们又回到了初遇时的原点。 林喻之再次点开微信看了眼,周时也还是没有通过他的微信好友申请。 “社交应酬,难免要喝一点。”林牧为沉声提醒道,“但要记得,在酒桌上得始终保持清醒,失控的言行会让你付出无法承受的代价。” 林喻之低头盯着手机屏幕没接话。这个道理不用父亲教,他已经身体力行地领悟到了。 熟人都知道林牧为有多溺爱儿子,可林喻之虽然贪玩任性,在大是大非上从没出过差错。林牧为没有继续说教,把身体陷进舒适的老板椅里,语气也平和了许多:“车间是要认真体验一下的,不仅能了解生产流程,还能了解工人们的想法,多在基层待待,只有好处没有坏处。”说到这里,他话锋陡然一转,“新厂区下周正式投入使用,我让马俊安排一下,带你去那边学习几个月,那边有几条全自动生产线,智能家居的研发中心也很有学习价值。” “爸!”听闻此言,林喻之倏地在沙发上坐直了。 他立刻表态:“我不想去外地。” 林牧为眯了眯眼:“毕业后四处疯跑,现在倒不想出去了?” “嗯。”林喻之一本正经地说,“我想家了。” 林牧为摆手道:“我看你不是想家,你是被我惯坏了。” 他看向办公桌上的双人合照。照片里的女人挺着七个月的孕肚,四肢却依旧纤细。她左手挽着林牧为的右臂,右手覆在自己隆起的小腹上,脸上的笑容如阳光般灿烂,露出了一对俏皮的酒窝。 他缓缓道:“你妈如果知道你被我养成这个样子,是要埋怨我的。” 自林喻之懂事后,父子二人极少会谈及林喻之的母亲,气氛一时间有些凝重。片刻后,是林喻之率先开了口:“我才回来,你就赶我走。” 他这话用了撒娇的语气,带着些示弱的意味,林牧为没再提让他去新厂的事,只问:“我听宿管说,宿舍是你自己选的?” 林喻之没明白这问题是什么意思,但还是乖乖应了句“嗯”。 林牧为说:“换一个吧。” “为什么?”林喻之呆了呆。 他重新品了品林牧为这一席话,不由得想起醉酒后第二天张梅在食堂里对他循循善诱的“教导”——“都跟你说了,不要和邬州人走太近,你要被他们带坏的。” 他难以置信地笑出声:“爸,你不会也搞地域歧视那一套吧?周时也不是你们想的那种人。” 林喻之向宿管提及的那些有关舍友的要求还算合理,可他才在厂里待了一周,就俨然一副要为周时也出头的架势。林牧为起身在办公室里走了几步,站在透亮的落地窗前沉默了一会儿,而后转过头,看着林喻之问:“他给你讲过他母亲的事情没有?” “他母亲?”林喻之一脸迷茫,“什么事情?” 他看起来一无所知,林牧为摇摇头,只说:“没什么,他母亲当年也是咱们厂的工人。” * “想什么呢?”宋忆文拍了把桌子,不结实的塑料桌被他拍得抖了抖,桌上的餐具也跟着颠了颠,杯中的可乐险些洒出来。 “没什么。”林喻之端起可乐喝了一口,“在想我爸下午跟我说的话。” 宋忆文一身潮牌,在这个环境里,他的这身行头实在有些突兀,周围的食客同时朝他们这边看了过来。 “林叔回来了?”他放低了一点声音,“他知道你进厂是为什么吗?” 林喻之觉得他尽问些废话:“这种事我怎么可能告诉他?” 昨天晚上他给宋忆文发了条消息,约他在厂区附近吃饭。宋忆文本以为他是在厂里待不下去了,没想到今天一见面就收获一颗惊雷。 林喻之跟他摊牌了。 “搞了半天,你是来泡男人的。”宋忆文阴阳怪气地说,“我说你怎么把朋友圈改成三天可见了。怎么,不为你那初恋守身如玉了?” 林喻之用筷子拨弄着盘子里的辣炒花蛤,好不容易才从一堆空壳里挑出一个带肉的:“一面之缘的人,算什么初恋。” 宋忆文笑道:“你以前可不是这么说的啊。” 林喻之坚持道:“我那时候才十二岁,十二岁懂个屁的恋爱。” “你就嘴硬吧。”宋忆文清了清喉咙,表情与语气同样浮夸,“是谁跟我说——宋忆文,我有了一个喜欢的人,但他是个男生,怎么办啊——” 林喻之想把那盘花蛤扣他头上。 宋忆文悠悠地继续:“我那时候也才十三岁,你知不知道那些话给我带来了多大震撼?我怀疑我喜欢男的就是被你拐上了弯路,你罪大恶极。” “什么叫被我拐上了弯路?”林喻之忍无可忍,把筷子一把拍在了桌上,“你别说得这么恶心行不行?好像我把你怎么着了似的。而且,我当时肯定不是那么说的。” 宋忆文夹了块裹满厚重酱汁的鱿鱼,无所谓地说:“差不多,就那个意思吧,十几年前的事情谁还记得清楚?” 那是十一年前的事情。林喻之当时到底对宋忆文说了些什么,他自己也记不清了。甚至,那个人的脸在他的脑海里也只剩下一个模糊的轮廓。 那只是不谙世事时的朦胧情愫,他并不确定那种感情能不能被称为喜欢。但不可否认的是,在遇到周时也之后,他的内心确实生出一种背叛那个人的内疚感。 “我是认真的,我要放下他了。”林喻之敛起神色,低声道,“我想往前走了。” 宋忆文好奇地问:“所以,是什么样的人把你这死心塌地的纯情小处男拐跑了?” 林喻之敷衍地答:“帅哥。” “帅哥有什么稀奇的。”宋忆文不屑道,“世界上那么多帅哥,你眼前就有一个。” “宋忆文,”林喻之扬声骂,“你要点脸吧。” 宋忆文朗声笑了起来,但林喻之却变得沉默。 他对宋忆文隐瞒了一部分实情。但如果把这话说给宋忆文听,宋忆文是一定要笑话他的—— 周时也给人的感觉,和那个人很像。 与周时也走得越近,林喻之越觉得,那个人长大以后应该就是周时也这个样子。他甚至还抱过一点期待,拐弯抹角地跟周时也打听过一次——遗憾的是,在考上岳城大学之前,周时也一直是在邬州读书的。 “有照片没有?”宋忆文朝林喻之勾了勾手指头,“让我瞧瞧这人到底有多帅。” 林喻之哪里有周时也的照片,他没搭理宋忆文,若有所思地说:“我觉得,他对我也不是完全没意思。” “你觉得?”宋忆文又笑了,“别是错觉吧,小心叫人笑话。” 林喻之坐直身体,严肃地问:“宋忆文,如果我喝醉了,你会把我背回家吗?” 宋忆文仔细想象了一下那个画面,不由得面露难色:“我给你打个车不行吗?”说完,他张大嘴愣了几秒,恍然大悟道,“他背你了?”顿了顿又问,“你还跟他喝酒喝醉了?然后呢?你们有没有——” “我就问你一句,咱俩是兄弟吗?”林喻之连忙打断了他无休止的发散思维。周时也背他回宿舍这事,是第二天叶青青告诉他的。据说那天好多人都看到了。林喻之万万没想到,有朝一日吃瓜居然吃到自己头上。 宋忆文直觉不妙:“不好说,这个答案取决于你为什么这么问。” 林喻之双手捧起可乐瓶,恭敬地给宋忆文满上:“好兄弟,你得帮我个忙。” * 天已经黑了,宿舍里没有开灯,周时也靠在床头,看着手机里的那条微信好友申请又发起了呆。 准确地说,他看的是对方的头像图片。 那是一张照片,拍摄的人一定用心选取过角度与光线,才能把一件平平无奇的物件拍出一种艺术感。 暖黄色的日光穿透纱帘,落在水蓝色的雪尼尔飘窗垫上。 一只用纸折成的白色帆船静静地停在上面。 周时也从来都没有想过,他还会再次见到这只纸船。
第7章 邬州地处乌蒙山区腹地。小时候,周时也以为世界上的所有人都生活在绵延不绝的群山之中。在他的想象中,一座山的外面,永远会连着另外一座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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