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陶青每次挖野菜都能碰见孙家夫郎。一来二去,两人也就熟悉了起来。陶青自小没有为米粮发过愁。陶青第一次和阿姆一起挖野菜时,就注意到了这个长得瘦瘦小小的,背这个大大的箩筐,箩筐里面装满了野菜的孙家夫郎。 回家后又听到阿姆说了孙家的情况。当时他便想,若是自己肯定是不如孙家夫郎那般坚韧。于是再次挖野菜相见时。二人在挖野菜是碰了面。陶青用崇拜的星星眼看向笛哥儿时。 笛哥儿看着那双圆溜溜的大眼睛,想母亲要是没去世,给他生个弟弟,应当也像这般。长的乖巧讨喜,白白嫩嫩的。二人如相见恨晚的知己,说个不停。 其实只是陶青单方面的叽叽喳喳的说,说自己未出阁时的日子,说着家里的夫君,阿姆。每当他说话时,笛哥儿就满怀温情的看着他,静静的听他说,时不时的发表些自己的意见。使得陶青不会觉得无味。一来二去,两人不是亲兄弟,胜似亲兄弟。 这是一段因挖野菜而建立起来的友谊。说来也怪,因着陶青长得乖巧可爱。嫁人没嫁人的哥儿女子,都喜欢他。嫁人的哥儿女子,因着陶青长的讨喜,喜欢他。没嫁人的哥儿女子,因陶青嫁人了,对他们以后嫁人也没有什么大的威胁。 你说话时,他会眨着那双圆润的大眼睛看着你。听到有趣的地方还会欢呼。讲到惊讶的地方,他会长着嘴巴,睁大了双眼,看着你。没有人会不喜欢被人认真对待。 但奇怪的是,陶青独独喜欢和笛哥儿呆在一起。可能是因为他们都是说给陶青听,只有笛哥儿愿意听陶青说。也因此每天有空,陶青就要跑到孙家去坐上一会儿。钟芹也不拘着他,想让他像未出阁时一样无忧无虑。 而此时的叶胥还不知道自己的小夫郎被别人家的夫朗拐跑去洗野菜了。
第4章 他正在边注意自己四周的动…… 他正在边注意自己四周的动向,怕有蛇虫等毒物偷袭。边在仅许一人通过的小路上走着。此时他走的方向正是通往大山深处的那条路。其实叶胥选择的那条路,正是猎人上山打猎才会走的路。 因村里的猎户较少,深山危险,几乎没人往里走过,所以越往深处走,路才会越窄。这路前面之所以宽广,是因为村子里总有些心存侥幸的人。看到猎户打猎赚的钱比较多,着实眼红。也想去深山处碰碰运气,但又被这条既窄两边又长满杂草的路劝退了。 但从没有上过山的叶胥并不知情。还满怀期望的向前走去。叶胥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走了多久,他觉得自己有可能是走错路了。纳闷为何这路越走越窄,越往里走,杂草越高越密。挤得他有点呼吸不顺畅。 叶胥本来是想原路返回的,但是又觉得自己走了许久。若是原路返回的话,也会花上更多的时间。叶胥现在心里只默默期许:一会就能见到小夫郎了。叶胥心里清楚,极大可能是见不到自家夫郎的,挖野菜的路不可能越来越狭窄。 毕竟又不止自家夫郎一人挖野菜。叶胥的是抱着心里那仅剩的一丝丝能找到陶青的期望,慢慢的向前走。叶胥又走了片刻。此时的他,脸上已经布满了汗水,就连贴近脖子的衣襟也不例外。 这个时代还没有发明手表,深山处也看不出时间,叶胥也不知自己究竟走了多久。在叶胥想打退堂鼓的时候,发现自己身边的野草不像之前那般拥挤了。 他便猜测应当是快到达挖野菜的目的地。便加快了脚步。叶胥步行了不到一百米的距离。便发现身边野草没有了,取而代之的是高大的树木。 林海苍莽,斑驳的阳光照射下来撒在草地上。鸟雀在鸣叫着,形成了一篇篇动人的歌声。鼻间是泥土的清香。这就是没有被开发过的大自然。 要是住在这里,当真是一种享受啊。此时叶胥觉得自己的经历也是和那武陵人极其相似。都是初极狭,才通人:然后,是豁然开朗。 随后叶胥便漫无目的的四处游荡,顺便享受一下这自然景象。叶胥想自家夫郎肯定是不在这的。因为这并没有人活动的轨迹。但来都来了,不如看看有没有什么有价值的东西。这林子里只听见鸟鸣声,边走边听也是种享受。 就这样,叶胥背着自己的箩筐,边走边做记号。笑话,这林子那么大,又没人来过。要是自己走不出去了,都没人来找自己。在孙大腿脚健全的时候,孙大是时不时上山打猎的。老猎户年纪大了,也不经常上山。 现如今,孙大腿脚不便,像正常人一样走路都不算易事,更何况是上山打猎。因此,叶胥走这条路的时候才极其困难,这林子里才没有人活动的轨迹。叶胥一路上见到了许多食草动物。叶胥也知道这些动物对自身是没有威胁的。 便也没放在心上。一路上也没看到他自己脑海里仅存的珍贵植物。他想着,也不急,就当是欣赏不知名的自然景区了。 突然,叶胥听见了远处好像又类似大型动物的嘶吼声。便换了个方向走,怕猛兽发现了自己,到时候的他就是任人宰割的羔羊。换个方向,好像也换了种气运, 叶胥刚一转头,便发现类似蜂巢的东西躺在在不远处。于是他大步走上前去,才发现真的是蜂蜜,他惊喜不已。在这个物质匮乏的年代这蜂蜜是稀奇物。应当是值钱的。 因着他读书看病,已经把原来富裕的家庭掏空了。现在的他,满脑子想的都是钱当真是一文钱难倒了英雄好汉。他这是什么好运气啊。不仅重生了,还捡到了蜂蜜。 叶胥又纳闷:为何这蜂巢里没有一只蜜蜂啊。这蜂蜜也没有干,很新鲜的样子。按理说不应该啊。其实刚才叶胥听到的大型野兽的嘶吼声,是一只黑熊。黑熊本身就是杂食性动物的。 但是前两天,一只饿的两眼冒绿光的老虎。趁他不注意的时候偷袭他。使得他身体留下了一个极深的伤口。当时黑熊便疼痛难忍。黑熊大怒,他作为深山一霸,从来没有野兽敢打他的主意。便发狠的冲向那只不知死活的老虎。 老虎本来就饿的两眼发光,想趁黑熊不注意的时候一举拿下,以此来填饱肚子。谁知这只黑熊看着极其笨重。反应却极快。笑话,它当黑熊那么多年的蜂蜜是白掏的吗?这速度反应都是掏蜂蜜的时候练出来的。 虽然黑熊的皮毛较厚,但被蜜蜂蛰的时候,身体还是能感受到微微疼痛。但当一群蜜蜂都追着它蛰时,它便忍不住了。为了能无痛的吃上蜂蜜,才练了这一身的本领。 此时的老虎,见状况不妙,便扭头就跑。老虎的身体与黑熊相比,较为灵活。不消片刻,老虎便不见了踪影。黑熊只能吃下这个哑巴亏。安分了几天没再去掏蜂蜜。安分了不到三天,黑熊便忍不住了。便自认为悄悄摸摸的去掏蜂蜜。 他的爪子刚伸进去,蜜蜂们便飞出来想要蛰死这个脸皮厚的经常投蜂蜜的臭黑熊。那些蜜蜂还专门往那裂开的肉上蛰。起初的黑熊并不为意。抱着蜂蜜便跑,可嗡嗡的蜜蜂不放弃,追着他蛰。越来越疼,他受不了的时候,把蜂蜜扔了。 以为那群蜜蜂会放过它。奇怪的是,那群蜜蜂连自己的窝都不要了,可劲的追着黑熊。就这样,被丢掉的蜂蜜被初次进山的叶胥捡到了。所以叶胥捡到蜂巢时,里面的蜂蜜还很新鲜。蜂巢里面没有一只蜜蜂。 叶胥捡到蜂蜜后,便将蜂蜜放到了他背上的箩筐里。捡到蜂蜜的叶胥现在是彻切的相信了,这山上是真有珍惜的东西。之后叶胥便又四处走动,时不时的抓住地上的泥土混着野草在树上留下印记。 等叶胥觉得自己走的大约又走了十步左右,便重操旧业,抓起地上的野草和泥土往树上做标记。当他弯腰时发现,这草的形状怎么像是他在书上看到的野山参啊。 他观这草的形状细长,上面中间还单独的长出了一根结着颜色通红成簇的像煮熟的红豆一样形状的小果子。叶胥再三的观察了一下,又调动了他那仅存的记忆。 觉着这颗植物应当就是野山参,生长在山里,所以是野山参,人工养殖的是山参。叶胥决定要把这颗野山参挖下来。 幸好,他来时抱着要是同夫郎一起挖野菜的想法。没有把箩筐里的小铲子拿出来,现在可真是派上了用场。叶胥完完全全的蹲了下来,顺便把背上的箩筐也拿了下来。 这样挖的时候更加轻松。叶胥轻轻的拨开野山参叶子下面落叶的残骸。直到露出了地面,叶胥才拿起铲子慢慢的刨。生怕挖断了山参的一颗须。 不论是在古代还是现代,山参的须也是值钱的,更遑说是野山参的须了。等到叶胥把野山参一须不差完完整整的挖出来时,叶胥才发现额头上的汗水已经滴到了睫毛上。本来山上是阴凉之地,叶胥的精力高度集中时,没有发现自己出了汗。 等到浑身放松时,才发现自己已是满脸的汗水了。此时的叶胥顾不得脸上的汗水了。他觉得自己出来的时间不短了,怕自己夫郎和阿姆担心。便原路返回下山了。 叶胥觉得这次上山,一家人在三五年内,应当是不愁钱财了。之后将自己的外衣脱下盖在了箩筐上。怕那个村民看见了给他夺了去以他这副完全没有好利索的身子,碰上整日劳动的村民,根本就毫无反抗之力。若是之后二人争执,到时候两人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明明是他凭本事得来的东西,到时候平白地给了别人,岂不是白白的浪费了他那么多的力气。还是防患于未然,直接盖上,以绝后患。之后,叶胥按原路返回。这时的陶青已经把野菜清洗干净了,便告别了笛哥儿。 打算让阿姆回家做野菜汤。刚进家门,便看见阿姆在喂猪。钟芹看见陶青一个人回来了,却不见叶胥身影。疑惑地问:“青哥儿,胥儿怎么没有同你一道回来啊。” 陶青很疑惑自己明明是一个人去的,根本就没有见夫君。“夫君为何要同我一道回来,我明明是自己一人上山采的野菜。” 此时的钟芹感到大事不妙,开始慌乱了起来。声音颤抖地发问:“胥儿吃过饭之后,便问你去了何处,知晓你是去山上挖野菜,他说想去找你。” “你挖野菜的时候当真是没有见过他”陶青现在才明白事情的严重性。 “我挖野菜之后便去河边去洗野菜了,当真没有见过夫君” “胥儿从来没有上过山,若是碰上了黑熊可怎么办啊” 因为黑熊都是野生的,村民们并不知道,黑熊是食素的,只当他是吃人的家伙。钟芹急得不行,怕自己儿子遭遇了什么不测。 便让陶青去村长家叫去帮忙的叶父回来去山上寻叶胥。自己则先出发,自己早去一刻,胥儿便能多一份生机。此时的钟芹脑海里,全是叶胥血肉模糊的躺在黑熊的身下,拼死与黑熊作斗争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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