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得不收起心神,赶紧招呼:“今天想来点什么?” “和平常一样。” 这个男人名叫弗兰克,是上个月才来到小镇上的。传闻他是个巴黎的贵族,但谁也说不清他是哪个公爵子爵家的。他总是打扮得很精致,一身巴黎高定的服装:卷檐高筒帽,法兰绒的燕尾服,衬衣用的是中国的丝绸,连那两颗袖扣也必须是来自波斯湾的珍珠。全身上下无不透着两个字:优(有)雅(钱)。再加上长相俊美,明眸皓齿,眼波流转间自带一种风情。自从他出现在小镇上,他就成了全镇姑娘们的最爱,男人们的情敌。 马尔斯从酒架上取下一瓶玫瑰葡萄酒。这是当地特产,色泽粉红,香味清淡,但口感却很野性,还带着几分粗犷的韵味。 他倒了一杯,推到了弗兰克的面前,又给自已满上了一杯。最近,弗兰克隔三差五会来小酒馆喝酒,每次都会请他喝一杯。一来二去,两人很是投缘。 弗兰克接过红酒,抿了一口,慢悠悠地说:“马尔斯,我很快就要离开这里了。我叔叔罗瑟里尼组了支埃及考察队,让我和他一起去。” 十九世纪初,欧洲陷入了对古埃及文明的狂热。贵族和富人们聚会时,都爱拿出自家收藏的古埃及物件,互相鉴(攀)赏(比)。即使是一枚做工粗鄙的古埃及平民护身符,被运到欧洲后也能在市场上卖出高价。在金钱的驱使下,数不清的探险家和投机分子纷纷前往埃及,文物贩子和制假者也紧随其后。很多人因此发了财,但更多的人空手而归,甚至葬身茫茫沙漠。 马尔斯曾听弗兰克说过,他大学时读的是历史,难道他富裕的生活来源于这门危险的营生? 一个颇有姿色,高挑丰满的姑娘走了过来,贴着弗兰克坐下。她是小镇的头号名媛,名叫伊娃。今天她穿了一条红色高腰天鹅绒裙,当下最时尚的大灯笼袖款式。头上戴着一顶红色绒布贝雷帽,装饰了羽毛和蕾丝,在左额头的位置,还插着一朵娇艳的玫瑰花。马尔斯知道,弗兰克最喜欢红色,最喜欢玫瑰花,伊娃今天这番打扮显然是为了讨好他。 伊娃殷勤地给弗兰克的杯子里满上酒,娇滴滴地说:“弗兰克先生,听说你要去埃及了?带上我好不好?” 弗兰克捏捏她粉嫩水润的小脸蛋,笑道:“埃及风沙大,又干又晒。乖,等我回来,送你两件玩玩就是。” 伊娃嘟着小嘴,有些不高兴了。 弗兰克摸下手上的那枚硕大的玛瑙戒指,套在她的手指上:“去,找珍妮玩吧。” 伊娃得了戒指,顿时喜笑颜开,扭着纤细的腰肢,找闺蜜显摆去了。 打发走了伊娃,弗兰克举起红酒杯,轻轻地摇晃着,继续着刚才的话题:“我叔叔正在招画师,报酬丰厚,有兴趣一起去吗?” 昏黄的煤油灯下,粉红色的迷人液体流动着。那个遥远而神秘的文明古国,对每一个欧洲人都充满着致命的诱惑。 马尔斯心动了。“我,行吗?” “知道商博良吧?是他和我叔叔一起组的队。这可是一次让人梦寐以求的探险之旅,你可不要错过啊!” 商博良是法国著名的语言学家。六年前,他破译了象形文字,为世界打开了一扇通往古埃及这个文明古国的大门。之后,他受聘成为了卢浮宫埃及馆馆长。 能结识这样有名望、有学识的人,也许是个不错的机会?马尔斯一口饮下杯中的红酒。“什么时候出发?”
第3章 莎草纸卷 考察队从法国南部出发,坐船跨过地中海,到达埃及北部的亚历山大港。考虑到古埃及人有逐水而居,把城市建在尼罗河沿岸的习惯,他们决定继续沿着尼罗河南下。 从今天的世界地图上来看,埃及是非洲东北角的一个矩形,国界线平整地像是在切蛋糕。其实在古埃及时期,国土面积要小的多。从万米高空俯视,它就像一朵盛开的百合花。尼罗河水裹挟着南部高原的肥沃土壤,沿着狭长的上埃及山谷,一路向北奔流而下,经过几万年的冲刷,在北部形成了像百合花花冠般的下埃及平原。 马尔斯一路走一路画,在他的笔下,留下了一张又一张精美的彩绘。用几百万块数吨重的巨石垒成的金字塔,矗立在一望无垠的沙丘上;需要三人合力才能环抱的巨型石柱残件,静静地躺在神庙的废墟中;神秘的象形文字和精美的壁画,遍布地下王陵四周,无声地诉说着这个已然没落的伟大文明曾经的辉煌…… 1828年5月,考察队来到了埃及中部城市:卢克索。 卢克索是新王国时期的首都,是当时世界上最大的城市,被叫做底比斯。经过三千年的风吹日晒,昔日恢宏的城门、神庙、宫殿已纷纷倾覆,方圆十里内只留下了土坡和石块。 马尔斯的日常工作是将这些断壁颓垣上的文字图案一一拓印下来,装订成册,带回去供学术界继续慢慢研究。初夏的北非,气温近40度,在这样炎热的环境下工作,实在是非常辛苦。 这日收工后,马尔斯和弗兰克结伴来到河边,并排躺在草垛上,喝着葡萄酒,享受着片刻的闲暇。 现在正是丰收的季节,河岸边是一片连着一片的金色麦田。这里没有风霜雨露,没有四季更迭。若不是麦子年复一年地重复着播种和收割,生活在这里的人们甚至感受不到时间的流逝。 河的对岸,目之所及,是连绵的群山,这里安眠着新王国时期的法老、后妃、皇亲国戚和权贵。光秃秃的峭壁在夕阳下,闪着神圣的金色光晕。 “若是母亲也能在这儿就好了。”马尔斯取出画夹和炭笔,记录下了这一刻的美好。离家日久,他越来越想念母亲了。 弗兰克久久凝视着即将没入群山的太阳,喃喃道:“我没有母亲,但我有个哥哥。这次回去后,我就可以见到他了。” 马尔斯从没听弗兰克提起过他哥哥,好奇地问:“他也在巴黎吗?” 弗兰克笑着说:“不,将来带你去见他。” …… 夜色渐沉,弗兰克递给马尔斯一卷莎草纸卷。纸卷颜色蜡黄,看起来很古老的样子。 纸卷上有两段文字,上面的一段用了马尔斯不认识的古埃及象形文字,下面的是法文。 “万能的神,罪恶的敌人杀害了您忠实的仆人霍伦海布陛下。请让我回去,改变这一切。”落款是“普拉美斯”。 弗兰克解释道:“这是前两天我从市集上淘来的,据说是从拉美西斯一世的棺椁中找到的。我仔细鉴定过了,确是新王国时期的手卷。你知道,上面这段象形文字写的是什么吗?” 马尔斯道:“我可不懂古埃及文。” 弗兰克努努嘴。“和下面的法文内容一样。” 马尔斯很吃惊,坐直了身子,又把法文重新读了一遍。 在抵达卢克索前,考察队曾经过一座小城:阿拜多斯。那里有一座纪念庙,庙里有一堵被称作“王名表”的墙,墙上刻着从古埃及第一位法老美尼斯起,至塞提一世之间几十位法老的名字。霍伦海布和拉美西斯一世,出现在墙上相邻的位置。如果弗兰克找到的这张纸卷是真迹,那么霍伦海布就死于非命!这可是一段尚不为人知的历史! “刚开始,我以为这段法文是同行的涂鸦。但转念一想,这么重要的文物,谁会将它丢弃?而且象形文字不是几年前才被商博良叔叔成功解读吗?现在会使用它的人寥寥无几。我想来想去,只有一种可能。”说到这儿,弗兰克看向马尔斯,目光灼灼。“也许早在三千年前,古埃及人就会使用法语了,法国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古埃及时期!” “虽然我不知道是谁,但这就是个拙劣的玩笑。”马尔斯毫不犹豫地否定了这个荒诞的想法。法文的历史只有几百年,这可是书上有确切记载的。 弗兰克的手搭上了马尔斯的肩膀。“明天我想亲自去一趟拉美西斯一世陵,如果古埃及人会法语,一定还能找到其它证据。我想成为第一个发现它的人。我们是朋友吧?别说你不陪我。” 这人怎么这么执拗?一种语言历经三千年,语法怎么可能没变化?马尔斯婉拒道:“明天不是还有工作嘛。” 弗兰克不死心,拉过马尔斯的手。“我们一早就去,不耽误的。”他见马尔斯不言语,眼底露出了一丝狡黠,挪了挪身子,凑过去小声地说:“你是不是害怕法老的诅咒?”不等马尔斯回答,他脖子一歪,僵直了躯干和手臂,嘴里发出了幽灵般的声音:“马尔斯,马尔斯,你是逃不掉的。” 马尔斯一把推开他。“你这哪是木乃伊?明明是丧尸!”看着被推开的弗兰克一头栽倒在地上,搞得灰头土脸的,马尔斯乐了。“让你见识一下我们法国的!”说着,他扑了过去,一口咬上了弗兰克的脖子。 两个大男孩大笑着,扭打作一团。 第二天清晨,在狒狒的叫声中,太阳从地平线上缓缓升起,将希望的曙光洒向这片古老的大地。 面对着黑黢黢、阴风阵阵的墓穴,马尔斯的心底生出了一丝不安:“就我们两个?” 弗兰克看了眼脸色略显苍白的马尔斯,取笑道:“如果你害怕了,就在这儿等我。我很快就上来。” 马尔斯知道被看穿了,一时羞愧,壮着胆子说:“我们一起下去!”他可不想被弗兰克当做胆小鬼。 墓穴开始的这段石阶很陡,入口附近可能曾经历过洪水,有些破败不好走。两人手脚并用,几分钟后爬到了底部。此时,在他们的眼前出现了一条通往黑暗深处的走道。这条走道被称为“拉神通道”。拉神即太阳神,意思是从这里开始将步入黑暗的地下世界,再也见不到阳光。 弗兰克点了根蜡烛,揽上马尔斯的肩膀,大喊一声:“出发!”
第4章 地下王陵 在国王谷中,埋葬着三十多位新王国时期的法老。大多数的法老陵里都有大量精美的彩绘、壁画和雕刻,唯独拉美西斯一世的王陵又小又简陋。除了法老的墓室,整个陵寝都是光秃秃的,只用石灰简单地涂抹了一遍。这般简朴,不知道是出于拉美西斯的本意,还是因为墓室建造仓促来不及修缮。 经过两段向下的石阶和两条平直的走道,两人来到了一处平台。 弗兰克停下了脚步,蹲下身子,拿蜡烛往下探了探。烛光的可视范围有限,但可以看见接下来又是一段向下的石阶。根据弗兰克从叔叔罗瑟里尼那儿要来的地图显示,这段台阶的下面就是这座陵墓的核心,拉美西斯一世的墓室了。 他忍不住吐槽:“这陵墓设计得也太粗糙了吧!不仅没有壁画,怎么连个防贼的竖井都没有?” “我倒是觉得很不错,奢华的墓地容易遭贼,若是不放陪葬品,其实也就不需要防贼了。”马尔斯小声地嘟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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