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不容易来的客人,沈玉定然不会让他空手走。还好他读过几年私塾,嘴皮子功夫也数一数二。为了能卖出货,多说几句也不怎么。 沈玉听了,脸上微微一笑,拿出了久经早市的老练摊主的语气说,“兄台可能不知道,我这里的货物都是上等货,自古以来,有一句话叫做‘一文钱一分货,一千文一枚宝’。这是经过千百年的历史验证的智慧,你别看它们看似平凡,实则背后蕴含着无尽的价值。” 卖个白米,硬生生让沈玉成了文学大家,要不是顾客露出了疑惑的表情,他还能引经据典——讲讲白米的由来。 顾客摇了摇头,坚持道:“我就一个粗人,不太关心里面的价值。我就直接说了,这样的货不值这个价钱,我刚在旁边的粮油店看到了,一石一千一百文就能买到。而且人家是开了店铺的,货物质量比你这个小摊高多了。” 话音刚落,不知何时来的围观的人纷纷议论起来。 “哎呀,这个人说得对,我们买粮食可得货比三家呢,我们去他说的店铺逛逛吧!” “就是!走!大家别在他们家买!” “两个年轻人应该不经常来这趟街卖货的吧,估计卖完这一次以后就不来了。要是我们吃出毛病了,找谁说理去!!” 看着眼前的顾客们离去,沈玉心头火起,他对着众人大声喊道:“朋友们,请听我说!你们所看到的和听到的,只是表面的现象。我们都是自己种的,我们,不是,我老板也是弘一村本地人,我们家就在这不会跑的!!” 众人依旧朝着街道另一边走,而且越走越快。 沈玉哪见过这种阵仗,一个人站在原地看着一群人的背影。 “金落,你们卖货遇到的人都是这样的吗?”
第11章 金落一声叹息,又担心沈玉心里憋屈,牵起沈玉的衣袖往后扯,两个人的距离一下子缩短。 他压低声音。 声音小到别的摊主难以听到。 “这边的早市存在着不良竞争,这些人经常这么做,你就算揭穿他们,他们还会乐此不疲的搅和生意。久而久之,大家也就默许了。”他看着身旁压抑怒火的沈玉,心里明白他刚才的窘境。 沈玉此刻听不到金落的声音,脑海正回忆着刚才的情景:当他和一个男子理论的时候,莫名就出现了一帮人在旁边一唱一和。 这些人绝对是一伙的! 沈玉想明白之后皱了皱眉,说不伤心是假的,在这件事上浪费了多少口舌。一想到唯一的客人还是个同行,心里更委屈了。 沈玉气得掀开袍子下摆坐回板凳上,一双大长腿交叉起来更显修长,嘴巴无意中撅起来,要不是金落时刻注意着他,兴许就错不过了沈玉可爱的一面。 沈玉:“要不是他们不会武功,我早就出手了。如果能找到一个能打的人,该有多好。” 金落看着沈玉疲惫的表情,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膀,关切地说道:“你先休息一会儿吧,我来吆喝卖白米。” 金落说到做到,不知何时鼓起来的勇气,大摇大摆走到前方,站在摆满大米的货摊前,用力吆喝着:“来吧,来吧,新鲜的白米,里面绝对没有蛘(小黑虫)!好吃又便宜!” “真好啊,你们两个以后可以是卖货的搭档了!”老妪笑道。 “是吗?那以后我们可以常来卖。”沈玉闻声先是对老妪颔首,再回话,任何时间都不失礼数。 老妪慈祥点头,看着英气的沈玉满心欢喜,“有你在身边啊,金家小哥儿卖货都有底气呢,平时他来卖货,总有那些不着调的人戏弄他。折腾一早上,粮食没卖出去,人倒是被他们祸害得够呛。” 沈玉不敢信一个小村子里还有这么多恶霸,加重语气,“还有这些事情?” 突然,一个身穿青衣的男子走了过来,他手里拿着一个小瓷瓶,里面装满了金黄色的液体。男子笑眯眯地对金落说道:“小哥儿,好久不见终于又看见你了,来尝尝我的独家秘制米酒吧,绝对好喝!” 金落抬起头,看到男子面色红润,目光中带着一丝玩味。 或作以前,金落或许会犹豫,担心得罪了这个人而被盯上,但是今日不同以往。 沈玉在他的身后,有他保护自己。 金落难得硬气一回,果断回绝:“不必了,我还要卖货,你要是想要推销酒水,应当去隔壁的酒馆。” 男子不可思议地哦了一声,戏虐打量金落一眼,眼前这个小哥儿说话都有分量了呢。 “哎?你以前可不是这样的啊,怎么,今年收成很好吗?赚了钱就想不认账啊,我跟你说,你之前打翻过我精心酿制的高粱酒,这个钱什么时候给我?” 正在这时,一位身穿橘黄色对襟窄袖襦,内穿粉色曳地长裙,外罩大翻领披袄,足蹬翘头履的年轻的女子匆匆走了过来,面容矜贵举止优雅。 她对金落说:“你别喝他的米酒!那是迷药!”女子面色凝重,目光中流露出警惕和坚定。 男子怒气冲冲地大喝一声,“你是谁?竟敢破坏我的生意!我可是正经的商人,又不是那些坏人。” 女子淡淡一笑,缓缓说道:“我就是隔壁酒馆的老板,名叫凌双。你手里的酒壶瓶口没用橡木堵严实,我方才路过就闻到了。这味道一闻,就不是我们素来喝下的酒水。” 她当场戳穿想要下三滥手段的男子,周围的路人以为有热闹看都凑过来。 男子立刻变成了整条街的焦点,被大家审视的目光盯得脸发烫,见状不妙只好撤退。他咬着牙指了指凌双,“行,你这么爱多管闲事,回头我再找你算账!” 沈玉本想出手,在那个男子色迷迷看着金落的时候就已经站了起来。 没想到被这个天降女杰截胡。 只好坐了回去。 如果只是从别人嘴里听说金落的遭遇,或许觉得有些夸张,今日一见,沈玉明显坐不住。 沈玉冷着脸望向那个落荒而逃的男子,然后对金落挤出个笑脸,“明天你不用来了,我来就行。” 凌双等他说完,伸出手捏了一小把大米在手心瞧了瞧,满意的把米粒放回去,“不用了,你们这些米我都要了,正好店的仓库里的陈米都用完了,可以用上你们这些新米。” 金落:“真的太谢谢您了!我们可以给您优惠!” 凌双笑起来眉眼弯弯,爽快答应,“好啊,那按照你们吆喝的价格算的话,给你们一两银子可以吗?” “当然!”
第12章 沈玉一听生意成交,担心买家反悔,眨眼间就把摆在货架上的所有白米放回米袋子里,顺带把标着价格的纸张团成一团丢掉,然后又快速把米袋子放回板车上。 沈玉一气呵成之后似乎都没有消耗体力,云淡风轻地靠在车扶手庞,“您的店在哪?我们可以免费送到酒馆里。” “你真是速度啊,既然你们交货这么快,那我付款的速度也不能耽搁。”凌双说罢亦爽快的把银锭交给金落,“以后要是还有新米,尽管联系我。” 终于是有个大买家了,来年收成不愁了。 金落欣慰一笑,一年的努力没白费,郑重地拿着银锭攥紧在手心里,“嗯,明年我继续种。” 沈玉默默听着,没插话,毕竟未来的事情谁又能说得准呢?他不是一个满口空话的人,不说没有根据的话,不随便许下诺言。一个人在江湖中自在惯了,任何人都是他生命中的过客。 迄今为止,沈玉还真觉得没遇到自己一心想跟一个人过日子的人。 来年或许就剩下金落一个人了,现在能帮金落做事情就多帮吧。 沈玉暗想:自己心地真善良啊。 凌双转身欲走,“那我们走吧,离这边不远,在最东头的拐弯处。” 沈玉没等金落腾出手去推车,手腕一甩,一个人推着板车在沙地上飞奔,快到堪比马车的速度。 这家酒馆的规模很大,店内的客人络绎不绝,凌双领着沈玉一直往酒馆深处走,走到后院的杂物间停下来。 她站在一旁瞅着略微单薄的身板的沈玉,像是拎着轻飘飘的衣服一样拿过米袋子,震惊的目睹全程后递过手帕,“没想到这么快,辛苦你了。” 沈玉摇头推手过去,“不必了,这些东西很轻呢,我帮你推过来省得你麻烦佣人了。” 这点事情确实不足以体现他的真实能力,还是收着些的。 他抖抖沾了灰的衣襟,正要往前走,忽然回头道:“我们家的服务一向都很好,希望以后还能定我们家的粮食。” 无时无刻都在为金落打广告。 凌双点头,“好啊,就冲你们这个送货到家,我以后还定!” 沈玉一边活动脖颈一边往外走,刚走出店门,金落迎面走来。 金落见到他的第一句话就是:“累不累?重不重?” 沈玉学他的语气,“不累,不重。” 金落莞尔一笑,然后把钱袋子交给沈玉保管,“给我干嘛?” “你武功好,没人敢偷你的。”金落一本正经。 谁要是敢对沈玉下手,那还真是踢到铁块了。 金落把钱硬塞给沈玉,抬头望了望天上压低的云彩,“早市的闭市时辰快到了,我们去买种子吧。” 沈玉和金落走进了一家店铺窄小的种子店,但店内摆满了各种种子。 店家也热情地迎接他们,一打进门开始,店家就开始推荐各种种子。 “我们家的种子那都是全村出了名的好,来看这里,这里是我们最好的玉米种子,产量高而且味道鲜美。”店家怕光说不能展示特别之处,趴到柜子地下掏出一个木箱子,从里面掏出用纸张包裹的种子。 沈玉听不懂金落和老板的对话,却对老板声情并茂的讲述很是好奇。 他喜欢吃红薯的甜美味道,于是问:“你们这里有红薯种子吗?” 店家点了点头,“你小子算识货的啊,我们家的红薯种子也卖的特别好,里面的瓤是又甜又嫩。”走到另一边拿起一袋红薯种子给沈玉看。 就在这时,金落走到了店家门口,环顾一圈后看到了一个烤红薯的摊贩。他想到沈玉喜欢吃红薯,决定给他一个惊喜。 他笑着说:“沈玉,既然要买红薯种子,为什么不先买几个烤红薯尝尝呢?” 沈玉心动了一下,这是正中下怀啊!肚子里的馋虫被慢慢勾出来,眼里都有了光,“那还等什么,先买!”
第13章 沈玉这两日走路刻意放慢脚步,目的就是为了与金落并肩而行。 这次除外。 沈玉真的太快了。 被落下的金落诧异的皱了皱眉,垂眼看了看自己的小步子后也快步跟上,嘴里嘟囔:“原来他腿脚这么利索啊,之前都一直迁就我走路,这才是他正常走路速度。”说着说着咧开嘴角,“看来没白熬药给他喝,身体都恢复了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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