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郎大概也难捱,他想,可他们扑不进对方怀里,连大面积的身体接触都做不到。 - 李寻鹰仰头看天,在他的视角下,天空中除了星与月,还有一只巨大的、睁开着的金眼睛,占据了半个天幕,安静冰凉,幽幽注视着他们。 “总有一天,”他说,“找十台大炮,把这只眼珠轰碎,然后当着它的面,我们亲一晚上。” 凌无朝跟着他仰头看,天空中只有星与月,是一片华美壮观的夜景。 他还是看不到沈郎口中的金眼睛。 他沉默片刻,问:“你今日为什么故意透露行踪?” 他们这些年明里暗里处理了天魁宗不少人,早就成了第一仙宗头号的通缉犯。 以往都会隐藏行踪,随时转移阵地。 这回李寻鹰当街杀完人,还牵回了狗,要知道,即便他身上只是沾了一根狗毛,天魁宗的人都能顺着追踪到他们的气息。 这时候,大概已经派人往这边赶了。 等了一会儿,身旁人没说话,凌无朝就知道了,这个问题在金眼睛的“管控”下,李寻鹰不能回答。 凌无朝望向天空,能看到远方渐近的杀气有形,吓暗了几颗星。 他轻声道:“他们派人来,一定带着必胜的把握,嵇家兄弟不会缺席。” “嗯。”李寻鹰没头没尾来了句,“我走了,你一个人能行吗?” 凌无朝像是早知道他有这句,只是问:“多久?上一次你离开,是三天。” 语气如常,李寻鹰自行解读出了他的哀怨,手指去他掌心挠了一下。 “我们相伴一千年,就小别过三天,你记这么清楚……”他还有句“小心眼”没说完,噤了声。 银发魔修站在原地,那双红眸流转着千年不改的眷恋多情,安静与他对视。 他偏头,咳了一声。 “我尽量、尽快,还是三天,多一天……”他正色,“罚我亲你十下,上不封顶。” 他就这样巧妙,委婉,把“我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回来”讲成了一句调情的话,凌无朝心里万般不情愿,也只能点点头,说:“好。” 紧接着,那双多情的眼不再看他,脸也偏了开。 李寻鹰:“……” 李寻鹰想不管不顾,伸出手臂把他带进怀里,可面前就好像是有一堵刀枪不入的空气墙,明明近在咫尺,却连拥抱都困难。 他有些烦躁,抬头怒视那颗金眼睛,遥遥质问:“抱一下怎么了?我们又不干别的,你家好兄弟不让抱?” 可惜并没有人理他,还收获了凌无朝一个受伤的眼神——因为那句“好兄弟”。 魔尾卷上凌无朝的手腕,蹭了蹭,不等凌无朝握住它,这条灵活坚硬的尾巴便顺着他的后腰向上游移,最终停在某块脊骨的位置。 “三天后,我要是不回来,”李寻鹰目视前方,尾尖摩挲着那块骨头,“你就……” 马蹄声渐近,杀气逼得星星全部黯淡,天魁宗的杀手马上要到了。 听完他的话,凌无朝瞳孔微缩,只是惊讶,却不抗拒,点点头,“嗯。” 李寻鹰手中握上黑剑,魔尾尖轻轻贴了贴他脸颊,“乖。” …… 杀气弥天,血染十里。 天魁宗头号通缉犯李寻鹰被嵇玄璋、嵇玄珂两位堂主毙于长枪之下。 两位堂主重伤,兵器尽折。 前天魁宗弟子凌无朝借机带李寻鹰尸体离开,不知所踪。 …… 手背传来毛绒的触感,凌无朝回过神,白狗从外面跑了进来,兴奋地拿脑袋蹭他。 它早已不是宠物狗,狗绳与身上的饰物全都不见,在山林间野了一个月,洁白的毛发蹭了不少脏。 凌无朝俯下身摸它的脑袋,余光却无法从冰台那具一动不动的尸体上移开。 李寻鹰说,如果三天后,他没有回来,凌无朝就要想办法觉醒魔骨,进入魔域。 不需要其他多余的话,凌无朝从不会拒绝他。 他总是这样,什么也不留恋,什么也不保证,相爱时极尽柔情,想走便随时抽身,没有解释,没有归期。 凌无朝的视线放到魂海,黑色小人已经吃完了桌上的糕点,小肚子变得圆滚滚。 凌无朝放出一缕神魂过去,戳了戳他的肚皮。 他似乎感到痒,挥开那缕神魂,小短手护住自己的肚子,翻个身接着睡。 凌无朝轻轻笑了。 他的沈郎,现在连记忆也没有了,心安理得地讲着那些客套话,与他当陌生人。 他给白狗套上狗绳,绳子另一端交给小白鸟。 小白鸟叼起狗绳,出门洗狗。 凌无朝俯身,与冰台上的尸体额头相触,神魂已经包裹起了魂海里睡觉的黑色小人,将他引渡出来,送进李寻鹰的魂海。 李寻鹰本就是沈越冥的上一个壳子,魂海感知到熟悉的神魂,自然地接纳了他,可不出片刻就给送了回来,凌无朝不死心,送回去,再被送回来…… 如此反复几次,凌无朝确定,李寻鹰这副身体死透了,不再支撑得起活跃的神魂。 沈越冥如今没有身体,他若还用得上这个壳子,那李寻鹰就还有继续存在的必要,现在既然已经没了用处……凌无朝起身,眸中对这具躯壳的眷恋消失无踪。 他收起冰台上的红花,推倒火烛,点燃了这具被精心储藏一个月的魔修尸体。 火光渐大,火苗颤动着倒映在红眸中,伴随着噼啪的声响,那是魔尾与魔角燃烧时发出的声音。 忽然,他眸光颤动,随着尸体化为灰烬,火团中迸射出越来越强的金色亮光,直到彻底盖过火光。 神骨。 神骨在李寻鹰身上。 凌无朝踉跄着后退一步,脑海中不受控制地浮现起那一幕,他和沈郎第一次分别,只有三天,却是他六百年都摆脱不了的噩梦。 轰隆一声雷,伴随着闪电,洞外下起了大雨。 雨点落在地上的声音冲击着他的耳膜,巨大的窒息感涌上心口,左臂断裂的伤处传来剧烈的疼痛,肩膀曾被黑靴踩在泥泞的雨地里,毫不留情地重重碾过,匕首割开他脊背的皮肉,刃尖扎进去挖探,从血肉模糊的伤口中剜出了神骨。 在他疼得意识混沌之际,匕首挑起他的下颌,问他,到底是爱记得久,还是痛苦记得久。 当然是爱,他想,只要沈郎还愿意爱他,他会忘记一切痛苦。 沈郎确实继续爱他了,用李寻鹰的壳子,装作若无其事。 他也可以装作若无其事,因为李寻鹰说,“我要是喜欢一个人,绝对、绝对、绝对不会伤害他,世上傻缺那么多,两个人能看对眼本就难能可贵,你也要擦亮眼睛,会伤害你的,不是你的爱人。” 可李寻鹰会在山崖边毫无征兆地把他推下去,再飞身而来接住他,关切地问他有没有伤。 会让他深入满是毒虫的泥潭捡拾兵器,在他被毒虫蛰得僵在潭中之时将他救出。 会在雨天故意让他等在门外,任那场可怕的噩梦在他脑中滋长,再把他带进屋里,擦干他的头发,抹净他的泪。 总是这样,让他伤心,又让他眷恋。 这就是沈郎爱他的方式,凌无朝一早就知道,也说服了自己接受,可当亲眼看到李寻鹰身上的神骨,他还是不受控制地难过。 他好像很不懂事,藏不住这样的坏情绪,所以沈郎才会一次又一次离他而去。 魂海内,黑色小人惊醒,被一阵又一阵情绪化作的浪潮席卷着上下翻滚,那些浪潮把他揉圆搓扁,见缝插针地侵入他的身体,与他的神魂缠绕到一起。 他共享了凌无朝的情绪,心口酸酸的,眼眶热热的,好恨他,好想他,他要是现在来抱抱我,我什么都不怪他。 酸涩的、绝望的、痛苦的、怀念的…… 作为《魔皇》的忠实读者,这种情绪的文字描述版本沈越冥再熟悉不过。 这蠢小子,恋爱脑又犯了。 第7章 沈越冥在魂海被揉搓得烦了,喊了好几声凌无朝也不应,又怕他情绪太差出什么事,试着抢占身体的主导权。 努力了一会儿,无果,凌无朝在这时说话了,问:“你想出来了?” 语调一如既往平和,如果沈越冥没在他的魂海里,绝对想不到里面会是这样惊涛骇浪。 “也没那么急,”沈越冥还被躁动的神魂卷着腰来回摆弄,干脆在半空盘腿坐下,“你好像很伤心,凌无朝,你怎么了?” “外面下雨了,我不喜欢雨天。” “那换我出去?” 凌无朝沉默。 沈越冥笑,“你的事还没办完,那我不出去。下雨就打把伞,别淋雨出门。” 凌无朝踏出洞穴的脚步一顿。 再出去,手中已经撑了一把伞。 雨已经很小了,伴着风,细小的雨丝会被吹到脸上。 凌无朝出洞时,一只白鹤也刚好落地。 准确来说,是个依靠白鹤修行的兽人,他一袭飘然白衣,脑袋是鹤头,双脚为利爪,肩胛两侧是洁白的双翼,虽为兽人模样,却站得端庄笔直,是细雨中的翩翩公子。 “鹤行。”凌无朝唤他。 邱鹤行颔首,向漆黑的洞穴口望了一眼,温声询问:“寻鹰如何?” “葬了。”凌无朝顿了顿,又补充,“刚刚。” “你刚刚才葬他?”邱鹤行惊讶。 问出口,他顿觉失言,好友丧偶,正是伤心的时候,他不该嫌人家葬情郎葬得晚。 不远处的草丛中传来一阵窸窣的响声,一只棕色绒毛的野狐蹿出来,它似乎饿了,看到雨中的人形白鹤,歪着脑袋思索自己捕猎成功的概率有多大。 不等它思索出结果,凌无朝就把伞递给邱鹤行,走近把狐狸抱了起来,手上捏了一颗山楂喂它。 野狐涉世未深,酸倒在他怀里,嘤嘤叫了两声,任他蹂躏。 凌无朝专心团着狐狸,邱鹤行走到他身边,手掌托起狐狸尾巴捏了两下。 “你和寻鹰把嵇家兄弟惹毛了,前几日他们四处在找你,要剜你的魔骨,以祭他们被折断的兵器。” 他单臂抱着狐狸不方便,邱鹤行接过来。 “没想到今天就听说,他们被俘虏到了魔域,你这个魔皇似乎当的不错,今天路过几个兽人城,全在讨论你。” 凌无朝捏着狐狸毛绒绒的耳朵,“是他当的不错。” 邱鹤行一愣,“谁?” 凌无朝不想再用李寻鹰的名字称呼他,轻声道:“我郎君。” 邱鹤行一惊,手上松了力,狐狸寻到机会,顶着一身乱毛,急忙跳下去头也不回跑远了。 邱鹤行看他的眼神瞬间涌起十二分的担忧。 早在一个月前,他就对凌无朝要去魔域这件事表达了强烈的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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