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哪里除了我之外几乎没有人去住,里边柜子和桌子上放着很多我曾经制作好的工具、纸张、和炭笔,大有用处。 “遵命,臣这就去传达安排。” 金璃以及其它几位前王朝贵族,在执行我发布的命令时,很是认真,就是随口一句话,也被他们理解出很多种意思。 毫不夸张的说,就是拿着鸡毛当令箭的感觉。 幸亏我是个关爱官员与百姓的皇帝,若要是个昏君,这些人定将是祸害一方臣民的大奸臣。 轻轻推开偏房的金丝楠木雕花单开门,里边应是被人时常打扫,很是干净整洁。 纸张和炭笔,以及水晶尺子,梳子,小刀等物件均被整整齐齐的摆放在桌子的前方。 留下可盛放一张纸的面积,方便屋子的主人在上边写写画画。 侯府的下属不知被金璃安排到什么地方去了,从进府开始,就没看到一个多余的人影。 不过侯府的事情,自然由它的主人决定,即使我是一国之君,也不能随意插手臣子的内务。 于是我便不做它想,把微微泛黄的宣纸,平铺在桌子上,用炭笔在上边描绘出平方的形状。 先画大致轮廓,在里边补充客厅,厨房、卧室、洗手间(包含厕所和洗涑以及淋浴三者合一)、院子、储物室、以及围墙。 就连砖块的数量,以及承重的柱子和横梁,都被我提前计算画的清清楚楚。 浮屠国目前没有规划砖厂的生产,只能暂时用长方形比较解释的石英石石块代替,美观,大气又高贵。 从蜀都门面的方向来看,非常适合盛世的发展风格。 兽人之前吃的食物以及雌性少雄性多等各种方面的问题,造就了整个浮屠国,兽人人口较少的局面。 既然当前无法改善人口方面的问题,便奖励吧。 于是我修书一封,关于生兽人奖励新石英石建筑居所的奖励,以道法中燃烧送信的方法,提交给白王爷让他去执行。 “来人,给本皇准备浆糊,小拇指粗的,木棍以及纸一样薄的木板,以及碎步和小草,送到偏房。” 烧完信后,我打开房门,对着院子中的空气命令道。 “是。” 正房的房顶处传来成年雄性的声音。 几个月前我重新来到浮屠国,登基后,第一件事就是把蜀都这种小矮人长不大的身形解决。
第七十四章 用祝由画符之法,以及食疗补钙的方法,花费半个月的时间,让蜀都城的小矮人恢复本来身高。 本就是因为之前死去的蜀都侯爷,所给三皇子留下的诅咒,让他小小年纪无人可用。 幸亏是碰上我这个拥有几千年文化传承的天才道长,不然还真没办法解决。 …… 浆糊以及小木棍等材料,被侯府的黑衣黑角侍卫,从窗户中给我摆放在书桌上。 图纸上的构型图已经绘画完毕。 我开始用剪子、小刀、浆糊、木棍、碎布、以及纸张等物体开始着手做,图纸上,所绘制房屋的微观立体模型。 方形小石块做地基,浆糊当水泥,小木棍做房梁,门轴等,小木板充当地面的石灰。 用浆糊把纸张紧紧贴在制作的平房模型上,调出多种颜料进行上色。 直至把房屋微观模型,制作成真实房屋的样子。 这个东西很重要,假如有村民问房子是什么样的,拿房屋模型出来,将比语言描述更具体。 时间不知不觉在渐渐流失,等我发现的时候已到深夜。 金璃不知道什么时候从府外回来,并没有去自己的正房休息,而是头枕着一侧的手臂,面向我双目微阖着,是个假寐的姿态。 见我回头,仿佛脸上都长着眼睛似的,立即睁开双眸,打了个哈欠,冲我勾勾手指道: “道长,金璃服侍您睡觉吧。” 我从书桌前的椅子上起身,狠狠的伸了个懒腰道:“好。” 毕竟这可是跟他们有过约定的。 只要我在位一天,就不能反悔。 沐浴更衣,擦拭,这些需要遒人做的,活着我自己本来就能独立操作的事情,金璃全部都不假他人之手,全部自己亲力亲为的服侍。 当真把他自己口中的忠犬臣子诠释的淋漓尽致。 “抬脚、抬腿、再抬高一点……” 浸泡温泉使人懒散,我根据金璃的意思,不假思索的任他摆弄。 从再次来到浮屠过,见到这几个金角贵族之后,我便深刻的明白,什么叫做好汉不吃眼前亏。 他们能十天半个月睁着眼,并且能够随时保持高度警惕,这是物种的差异,是人类永远无法达到的标准。 所以只要这些兽人不会做过分的事情,损害我的个人利益,我便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任他所为。 毕竟有人伺候自己,并且还是自愿的,我为什么要反对。 “贫道困了,头发不用擦了。” 我把铅笔灰色的发,从金璃手中的毛巾上撤去,用手拢紧衣物后,一手捂着即将打哈欠的嘴巴,穿着拖鞋,前往偏房的位置。 正房虽宽敞,偏房却是住的时间最长,最容易习惯的。 见金璃没有跟来后,我随手把门和窗户关严,直接入睡。 …… 古香古色的陈设,大红色的嫁衣,头上盖着一抹大红色盖头。 我坐在散发着香气的红木床上,很是开心的等着自己心上人,陪众位宾客喝完酒后,来掀开我的红盖头。 心跳很快,隔着胸腔都能听到有力的“砰砰~”声。 古井无波的心脏,有多久没有像这般充满活力和莫名的兴奋了? 假如硬要用词语来形容我此刻的心情的话,“春心萌动”最为合适。 一整夜都抱着激动万分的心情等待,即使白天滴水未进,也依旧耐心等待。 直到天亮,本该出现的人依旧没来。 “公子,金侯爷让我来转告您一声,他无法娶您了,白太子连夜请求陛下下诏,赐他入太子府为妃。” 这个下属身着黑衣,不经允许直接推开喜房大门,双手作揖传话完毕后,直接离开,丝毫不顾及我此刻被人抛弃的心情。 之后发生的事如过眼云烟一般,身处在封建社会,像我这种,算是被人娶过的男子,不仅无脸出门,还给父母蒙羞。 当时头脑一热,直接出家当了道士,从此远离红尘喧嚣,不问世事。 据当时和我一块修行的师兄弟回忆,说总有两个穿金色衣服的身影在道观外侧晃荡。 问他们找谁,每次都说谁都不找。 却一直守望了几十年。 …… “姬兰月,你为什么选择金璃?” 这个突然出现的王朝太子,桎梏着我的肩膀,一脸愤怒的问出莫名其妙的问题。 “太子殿下,草民与金侯爷从小相识,情投意合,所嫁之人自然非他莫属。” 我当时并没有畏惧强权,而是说的一脸理所当然。 本来自己就没有做错事情,所以对这突然出现质问自己的人,自然没有什么好脸色。 再加上当时被家里宠坏了,年少无知,更不会去看别人的脸色行事,约莫连无意中得罪了人都不清楚。 “好啊!敢忤逆本太子,你给我等着。” 这太子来也匆匆,去也匆匆,我完全不记得,自己什么时候和这种脾气很差的人打过交道。 这样的小插曲很快被每天和金侯爷的甜蜜相处盖在脑后。 直到他向我求婚,然后成亲…… …… 上一世在道观去世后,根据我每日行善所积攒的功德,天道并没有让我进入轮回。 而是把我重新送入原来的世界。 这一世没有姬家,只有兰家,我是当地最有名的土匪头子的独生子,名叫兰月。 与上一世一样是受身边所有人的宠爱而长大的。 “老大,小的从京城揭了张皇榜,听旁边的乞丐说,不到20岁的年轻人,拿着这张皇榜进王宫找一位叫白王爷的人物,可得黄金千两,不如让小公子去试试吧。” 小喽啰把金黄色的纸张,递给我那便宜爹后,我爹便转着圈的看这张破纸,越看越满意。 整个兰风寨,全部都是文盲土匪,如果我没有前世记忆的话,注定也是个小文盲。 可惜我前世文采出众,因为要嫁给金侯爷,便没有去参加科举考试,错过了当状元的机会。 在我那便宜爹以及小喽啰们见钱眼开,把主意打到我身上的时候。 我便趁爹分身,直接从他手中扯过那张金色破纸来。 上好的黄纸,里边的主要材料是黄牡丹和菊花,散发着一股子花朵的清香。 “白王爷求王妃一名,男女不限,年龄在二十岁以内,要求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全城共选拔两千人,参与而未被选中者赏黄金二两,选中当王妃者赏黄金千两,两月为限,直到王爷选出王妃为止!钦此!” 我站在父亲的座椅旁,把金黄色纸张上的内容,全部复述出来。 父亲听到后,眉头紧缩,约莫是又想捞点钱,又怕我被选上,然后雌伏于男人之下。 做为下属的小喽啰们,脑子可想不了那么多,对他们来说,有奶便是娘。 “老大,二两金子也够咱们兰风寨老老少少吃喝一年了,咱们养了小公子十八年,就让他去参与一下吧,那王爷又不是傻子,怎么会选生不了孩子的男人当王妃?” 下方站着的小喽啰们,你一言我一语,互相起哄撺掇,让我去参选。 说实话,这兰风寨也不知道怎么回事,除了我以外,全部都是歪瓜裂枣。 我敢相信,假如他们自己有我这样貌和身段的话,参选这件事绝对轮不到我。 按理说重来一世,虽然遇到的都是不同的人,命格却不会随意更改。 上一世到死我都没有成亲,这一世应当也是如此。 于是我便无奈加宠溺,微笑着对爹爹和小喽啰们道:“如你们所愿,本公子扬眉吐气的时候到了。” 与父亲和寨民告别后,我拿着卷起的黄纸放在怀中,一摞干饼,两壶水,去马棚牵了一匹枣红色小马驹,骑上后慢慢悠悠赶往京城。 “小兄弟,去哪啊?” 路上走着突然碰到一个长相奇特的人,说话的语气很是平稳不像是坏人。 “我去京城玩玩。” 我身体晃荡着很是悠闲。 “你这马太小了,从这小地方道京城最起码要五天时间,肯定累死。” 这人金黄色的瞳孔,盯着我的枣红色小马,满脸不屑。 “哼!这位公子,在下不想和你说话。” 说完,我故意让小马减缓行走速度,落后他一段路程。 我这小马,可是和我一起长大的,只是因为品种原因,长不了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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