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喜欢她,我也喜欢她。她经常会带零食给我,所以每当她回家,我会用我的尾巴热烈地欢迎她。 所以人一直觉得,我更喜欢她。其实这是不对的。 我知道人现在偶尔还会吃醋,觉得我更爱另一个总带零食回来的她。但人永远不会明白,当我做噩梦时,第一个奔向的永远是她曾经蹲下来的那个高度。 或许有人会问我,人都叫人,为什么那个人,是你的人? 我也不知道怎么解释。我只知道,在我第一次见人的时候,要不是她,我会是一只剩下的小狗。有很多人路过我,有些摸摸头,有些拍拍屁股,甚至有人把我拎起来看了一眼,又放下。 我知道,她们那天本来也是只想带走另一条小狗,我的弟弟。 她抱着我的弟弟,而我的人在看我。 我的人蹲下身,把外套铺在我脚边,轻轻问我:“你想跟我回家吗?” 我朝人摇了摇尾巴。 从此,我是她的小狗粥米,她是我的人。 其实答案很简单: 当所有人都想掂量我有几斤几两时,只有我的人,先交出了自己的重量。 在先前某一段时间,我的人突然变得比以前虚弱很多,她受了伤,大概是我第三次见到人疯狂打喷嚏的季节之前。 我的人之前就不爱出门,她变得更不爱出门了。 我嗅到了咸咸的味道,我的人偷偷告诉我,或许人要和她分开了。我常试像她一样拥抱我的人,但粥米我,只是一只小狗。 人和她分开了,在人疯狂打喷嚏时季节之前。 人带我坐上了车。我和她、弟弟、房子说了再见,虽然人说我们可能不会再见了。车子发动的声音震得我耳朵发麻,窗外的街景飞快往后退。我趴在人的脚边,看她的手紧紧着我的绳子,像是怕一松手,就会连我也丢了。 可我的人却把我交给了另一个人,这是我第一次咬了我的人,但人是我的人,所以我最终还是决定咬在了裤角。 我的人很聪明,人一下子就知道我在想什么。人像第一次见我那样蹲下了身子,说人一定会带粥米回家。 我当然知道,人类说话不能全信。但我的人没有说谎,我闻得出来。 人用额头轻轻碰了碰我的鼻尖,小声说:“粥米乖乖,等我,好不好?” 人果然生了病,人的鼻头竟然是干干的。(可那时我忘了,人不是小狗,人的鼻子就是干干的) 又到了人打喷嚏的季节。再次见到我的人,人瘦了好多,可蹲下来的高度还是刚刚好。 我们搬进了新家。这里没有弟弟,没有她,只有我和我的人。新家的阳台很小,但足够我趴着看楼下经过的每一只小狗和猫。我在这个新地方,陪着人又过了一个春天。 我和人在一起很久很久,久到人又遇见了她,然后又遇见了弟弟。 我很开心,尾巴都压不下来。因为我想,只要有她在,人或许就会变得跟从前那样,不那么孤单了。 她会说人的话,她也拥抱人的手。 人只是笑,看着我围着她跑了一圈又一圈。我喜欢她,因为人也喜欢她。 我又嗅到了咸咸的味道,不过还不重要了,我知道她们现在挺开心的。 于是我又摇起了尾巴。 就这么摇啊摇,摇啊摇,我己经记不清这是我和人的第几个春天了。 人最近总抱着我念叨,唤着小狗啊小狗。 虽然人还是叫我小狗,但我知道,我是只老狗了,我的鼻子变得跟人一样干;我跑不动很远的路了,有时候跳不上床,人还会像从前那样蹲下来,张开手臂说:“粥米,来。” 人总夸我是一只聪明的小狗。是的,我是一只聪明的小狗。 而我这一生最聪明的一次决定,就是让人带我回家。 我的人,是世界上,最好的人。 因为我是一只聪明的小狗,关于分离,我想了很多很多。分离就像是我和人晚上一起入睡的那段时间,清晨睁开眼,我们又会再一次遇见。最好的睡觉地方,就是爱的人身边。 它也应该像我和人最爱玩的捡球游戏,我把球叼到很远的地方,但最终总会回到她张开的双臂间。也像每个她上班的白天,我在门口数着秒针等她,直到钥匙转动的声音把等待变成欢跃。 人和她也不是年轻的人了。 傍晚的阳光斜斜地照进来,把我们的影子投在墙上。人坐在飘窗上写作,我趴在人的脚边,时不时用尾巴扫一下人的拖鞋。人放下笔,弯腰挠了挠我的耳后,我仰头蹭了蹭人的袖子。 人和她说,我最近好像掉毛掉得很厉害。 我没告诉人,我是故意的。每次仰头,我都偷偷在她织的每件毛衣里都藏了一根自己的毛发,这样就算去往最远的远方,我也能循着气味回家。 是的,我和你保证,我会回家的。 我永远记得你的味道,晒过的棉被味,苹果味,还混着青草。 爱一个我的人总是让我充满使命感。不只是吃饭、散步、在门口等她回家那么简单的事,而是一种很深很深的愿望: 人,你永远不会孤单。 往后,每当你打喷嚏,就是我在想你。 作者有话说: 好小狗 不出意外的话这应该是最近最后一篇番外,因为正在全文存稿下一本文 还有一些小文章会发在微博,基本是一些碎碎念,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去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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