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填饱肚子,便打车往桐汇村去了。 夜里起了大雾,白纱似的笼在地上,一排大门紧闭,月光照下来,本就可怖的村子更添了份冷清。相比于白天的热闹,现下活像是阴曹地府。 村子西边没开灯,但怕扰着村民休息,两人摸黑儿往进走。 向晓虽害怕,却有骨气,面上毫不显山露水,只自个儿含着脖子裹着衣裳,灰溜溜跟在她后头,下巴都快贴到胸脯了,也不说一句要沈苓牵她的话。 偏偏沈苓吃她这招,刚要跨进一条石头小路时,沈苓顿了顿步子,微微偏头瞧她一眼,含笑道:“我……” “你害怕?” 向晓抬眸,眨着亮晶晶的眼。 见沈苓怔在原地,向晓递了手过去:“害怕的话,就拉着我的手。” 手掌缩了一半在袖口,只漏出笋尖儿似的三个指头,作以嘴硬的邀请。 沈苓心下一软,嘴角不自觉勾了勾,鼻息温温柔柔的,回扣住她的五指道:“好。” 说话便走到尸骨旁边了。 一摞蜷缩状的白骨被土掩住一半,略靠近些,便能闻见股异香。似龙涎,却没那么古朴,像檀香,又不那么虔诚,香里多了些松枝和树皮的气味,闻久了竟还有些发晕。 向晓屈指揉揉眉心,见沈苓蹲在尸骨旁边,捻着两指拿起那截树枝,放在鼻子下面闻了闻,点头道:“是返魂香。” 接着,她将返魂香放下,瞧见白骨上积了很厚一层土,便凑过去“呼”地吹了一吹。 向晓的脸“唰”一下白了:“诶别碰!”她高声叫住沈苓,压着嗓子说:“这是文物,不能摸。咱们原本就是偷偷进来的,千万碰坏了。” 沈苓脸上闪过一丝微妙,措不及防地一笑,道:“好,不碰。” 声音柔柔弱弱,散在冷风里。 向晓意识到自己刚才凶过了头,偷眼看看沈苓,漆黑里蹲着个单薄的姑娘,乌发散在后背。想了想,她从不对自己大声说话,甚至不会埋怨什么,想到这,向晓突然内疚得要命,心脏上好似有个小猫在挠。 心里一阵抱歉,向晓软了下来,找话似的探了探头,问:“你认识这具骨头吗?” “认得。” “啊?”向晓张张嘴巴:“谁啊?” “你。” 空气凝固住了,紧接着是寂静,死一般的寂静。 向晓心里反复闪过一个问题:我? 是我? 不用片刻想,她便猜到自己的尸骨为什么会出现在这儿了,往事像倒带一样按下播放键,她虽然都不记得,可眼前浮现的景象令她害怕。 家族争斗、自小的仇恨、报社楼顶、暗杀、殉情、来历不明的尸骨…… 这感觉讨厌极了,就好像,有这么一件让你内疚的事,始终像把刀一样插在你后背,某天有人替你拔了刀,上了药,你好容易淡忘了疼痛,伤口终于要结痂的时候,这件事再次出现在你面前。它就像是个长久的提醒,告诉你,你永远是坏人。 后背插了刀,拔得出也好,拔不出也好,都是要留疤的。 向晓脸上毫无血色,只能听见自己心跳声,好似有个大锤在心脏里头反复敲,嘴唇止不住地发抖,死死咬了会儿,问:“我这是……因为杀了你,心里内疚,所以找到你的尸骨,想跟你同归于尽吗?” 说完,向晓攥紧了拳头闭上眼,鸡皮疙瘩一浪一浪地蔓出来。 沈苓轻轻摇头:“你是想要救我。” “哈?”她闭着眼,没看到沈苓摇头的动作。 再睁眼时,沈苓立在她面前,手里攥着一截树枝似的香条。在向晓恍惚中,摊开她的手,将返魂香放在她掌心,念道:“聚窟洲中有大树,形似枫木香闻数里,取枝干舂煮为粉,复捻为柱燃火,死尸在地,闻香乃活。” 是《十洲记》第十卷。 语毕,叹了声:“这本书,我从前教你念过。” 沈苓聪慧,一下便猜着了:“是你千里迢迢将我的尸骨带到四九城,想寻得返魂香让我复生。书里说聚窟洲有大树,这儿便是上古时候的聚窟洲,书里说取枝干舂煮为粉,复捻为柱,你便真制出返魂香来了。”她眼底渐渐湿润,眉头却抻着似的舒展开,抬手蹭了蹭向晓的脸蛋。 “向晓啊向晓,你怎得这般聪慧?”她问。 当年交通不便,你费了多少辛苦,才将我送到这儿?一路上又问了多少人,才寻见这返魂树?她想。 沈苓瞧着她,心疼得要命。 当时自个儿是个死人,什么都不晓得,只管安安静静闭眼躺着。路上凭她冷了饿了渴了闷了,也只作个木头似的,不闻不问。
第14章 待重结,来生愿(二) 若论世间数一数二残忍的事情,阴差阳错算头一个。 她寻见返魂树,做了返魂香,却不晓得若要这香起作用,得静静等上十二时辰。 世间万事都有代价,像起死回生这类,代价便更大了——路途艰难算一遭,寻门问道算一遭,这最后一遭,需得揣着前功尽弃的惴惴之心,静静等上十二时辰。倘若受得了这份磋磨,便成了。 诚然,世间大部分人都等不到最后一遭。 有人输在一路艰辛,有人输在拉不下脸面,有人熬不住前功尽弃的打击,便丢了尸身自个儿潇洒去了。 偏向晓是个傻的,偏她选择死在沈苓旁边。 “所以神仙格外开恩,让你现在复活了。”向晓听完一阵儿松快,开心得紧,心头一直鼓鼓囊囊的水泡终于破了,竟冒出一句“有情人终成眷属”的话来。 “有情人,终成眷属。” 向晓粉着脸,不大好意思念出这句情话。 寒鸦凉津津卧在枝头,两人自桐汇村出来,已经半夜三点钟了,路上半个人都没有,比来时还要冷清可怕。 也不晓得是错觉还是怎样,向晓总觉着身后明明灭灭,似有人在控制路灯。 她吞了吞口水,攥着沈苓的手不自觉捏紧了些。 正要掏手机出来打车,瞧见远远儿开过来一辆出租,司机摇下窗子停在她们面前,招招手问;“姑娘,打车不?” 见司机大晚上带着墨镜,小臂上还有片纹身,向晓侧了侧脸没打算理会,谁想司机竟直奔着沈苓招手道:“好巧啊姑娘,又是你?” 向晓支起眉毛回头,诧异道:“认识啊?” 沈苓点点头:“前两次送我回四九书院的,都是这个司机。” 向晓闻言将手机揣回兜里:“早说啊,熟人的车还怕什么?” 说完,转头拉开车门坐进去。沈苓手指搭在车门上轮着点,想了一阵,也跟着坐进去。 车里空间小,挤在一处反倒不冷了。 车里仍是香喷喷的,还混着点司机杯子里的咖啡味,向晓很满意,起码不是男人开车时那股子烟味汗味脚臭味。 开到公路上时,司机随手将墨镜摘下来挂着,车前刻有“湘”字的挂饰跟着一晃。 此时对面正好开过来一辆车,车灯一闪,打在司机脸上,向晓自后视镜看清了司机的模样,觉着有些眼熟。 打这一刻起,向晓便生了提防心。 待司机弯弯绕绕拐了两个路口,仍要往右拐的时候,向晓故作平静问了句:“路不对吧师傅?这不是又绕回去了吗?” 气氛骤然紧张起来,心弦一崩,司机还未应她,耳边却响起更冷清的一句:“你到底是谁?” 原来沈苓早就发现她不对劲,接她回四九书院的好心司机,和那日在申沪西街跟向晓说话的骗子道士,是同一个人。 司机并未应她,只端着脸继续开车。 沈苓忖了忖,忽而想到什么似的:“你是沈云君的人?” 气氛更生诡异,向晓越发听不懂了,只见司机撇嘴笑了声,踩油门的力气更重了些,应道:“沈小姐竟还记得我?” “当然。”猜想被证实,沈苓从容地理了理袖口,慢条斯理道:“沈云君养的杀手,听说可与特务比肩。当年杀了沈民生的人,就是你吧,阿裴?” 杀手阿裴,沈云君自小训出来的。 那个年代私商林立风云诡谲,人人都想从洋商那儿分一杯羹。当年申沪有四大纺织厂,东上虞南岸昌,西永饶北金海。都说有财忌外显,短短三年时间,其余三家纺织城的老板死的死伤的伤,斗到最后,唯有他们金海纺织厂还活着。 当时社会上都再传,说是他们家底厚得惹人嫉妒,才招来杀身之祸。后来眼见金海纺织厂老板无恙,舆论便将矛头指向沈民生,腹诽他和洋商勾结,暗地里将其余三厂老板害死,好助洋人往这巨利里插一足。 直到后来,沈民生也死了,造谣的人没了说法,便乖觉地闭上嘴。 殊不知,正是沈民生的小儿子,沈云君养出来的杀手杀了他。 车子猛地一刹,前后尾灯均灭了。 阿裴一面命令她俩下车,一面弹了个响指,车灯重新亮起来,连带着最近的那盏路灯也亮了。 向晓下意识捏了把沈苓的手,仓皇抬头,眼神是在问:会控制路灯的,她也是鬼? 沈苓嗓子极轻地“嗯”了声,而后反握住向晓,不紧不慢将她护在身后,提起十二分警觉提防着。 “她有刀……”向晓颤着嗓低声说。 一柄不大长的刀刃握在她手里,阿裴插着兜,缓步朝她俩逼近。 路灯的光洒在她身上,分明是个弱质芊芊的姑娘,表情却比谁都狠。她似狠毒了沈苓,一直死死盯着她,而后缓慢抬起手,刀尖儿同沈苓的视线对上。 沈苓心里一紧,冰凉的手抓住向晓,将她往后藏了藏,冷声道:“你想干什么?” 阿裴望着她,凉津津笑了声:“目前为止,沈小姐的猜测全部正确。” 沈苓努力平整呼吸,见阿裴发了疯似的红着眼,问她:“你当我为何要给沈家卖力?” “是湘儿。” 这人沈苓记得,小姑娘原先是沈家买来的仆从,替她采买过几回咖啡跟茶叶,往后再也没见过了。 “沈云君用湘儿的命要挟我,要我替他办事,杀了三个纺织厂老板。最后,杀了沈民生。”阿裴咬着牙,面上仍是冷清,话里却不自觉添了些气声:“他吩咐的,我都做到了,可他还是杀了湘儿,为什么?” 沈苓哑口。 沈云君是他父亲和潘玉清的儿子,算作二房,自己和他不熟,自然也不知道他背地里的阴招。 阿裴说着,鼻腔使劲儿一抽:“我真是狠毒了你们沈家,可我还是听命于沈云君,何故?” 她自问自答:“因为我要报仇。” “我要亲手杀了你们沈家人。” 阿裴死死盯着她,泪眼朦胧:“那日听闻沈大小姐忽然死了,向阿小拉着她的尸骨,说要去寻什么能够起死回生的返魂香?我当真欢喜,想着,我的湘儿有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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