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我这叫错峰上市,反季营销!”那小姑娘冻的哆哆嗦嗦的,还伶牙俐齿的反驳。 “错峰上市是这样用的?”顾晓梦和李宁玉对视一眼,苦笑不得道:“那你给我来两个吧,一个草莓的,一个牛奶的。” “好嘞!”那女孩听见她要照顾生意,眼睛都亮了起来,顾晓梦有理由怀疑,这是今天她卖出去的第一个冰激凌。 “给!拿好了~”很快她就将两个球球铲出来了,分别装进两个小杯。 “好,谢谢啊小老板,祝你生意兴隆!”顾晓梦接过冰激凌,笑着祝她生意兴隆,她可是认真的! 顾晓梦回头,笑着将冰激凌举到李宁玉面前。李宁玉无奈的看了她一眼,真是什么都要凑热闹。 拿过其中一个,李宁玉用小木勺轻舀一小块喂进她嘴里。顾晓梦笑着一口含了进去,被冰了一下,眯了眯眼。 真像只小猫咪。 顾晓梦搓了搓手,往掌心吐了口气,准备和李宁玉说话,不经意一回头,却发现不远处的商场门口站着一个卖冰糖葫芦的大爷,一串串晶莹剔透的糖葫芦红彤彤的,让人看了就忍不住咽口水。 “玉姐你等等,我去买几串糖葫芦啊,给青青和冥王她们也带几串回去,不然她又得问咱们为什么不给她带特产!” 将另一盒冰激凌也塞进李宁玉手里,顾晓梦回眸一笑,小跑着去买糖葫芦。 李宁玉端着冰激凌,站在原地看着她越跑越远,她永远那么生动明媚。 在月色和雪色之间,她是第三种绝色。 作者有话说: 很明显最后一句是余光中老师写的哈哈
第101章 冥王木兰番外一 自天地初开,就有生有死,郁荼就是那时起当上的冥王。 众界均应有主,但冥界阴冷苦寒,也是个全新的地界,没有人愿意主动前去,众神为此事大战了三年,最后却是战胜者郁荼不声不响的去了。 将被众神打的奄奄一息的陆压道君拦下,郁荼将自己的伴生神器拍入了不周山下,孑然一身的踏上了冥界之地,成为了新的一界之主。 但偌大冥界,她一个人可是管不来的,况且她向来是个享受的主,不可能事事亲为。于是,将最早一批来到冥界的人都留在了下面,按照罪过等级干相应的活,干完以后才能再次进入轮回。 冥王用了两百年,才让苦寒无比,寸草不生的冥界渐渐有了生机。一切都运转的井井有条,她也就闲不住了,让那陆压道人偶尔替她照拂,她开始踏寻六界,想要为冥府揽来可造之材。 神界被她排除在外,毕竟她当年胜出还毅然决然离开,就是因为厌倦了那里的一成不变和冷漠无情。 她又用了一千年,将四界寻了个遍,也碰上了几个意气相投的朋友,趁机将她们拐回了冥界,奉为座上宾,陆压道人也就不用时不时跑去冥界替她看着了。 在她离开神界整整两千年后,人界才开始慢慢有了雏形。人界是六界中最没有存在感的一界,被其他五界认为是中转站,而人,是六界中最脆弱的生物。 在人界的茫茫历史长河中,冥王一直是个旁观者。征战杀伐,政局动荡,甚至就算有妇孺死在她面前,她也只是看着。 因着她虽不喜条条框框,但是却是相信因果之存在的,毕竟冥界的存在,正是大道运行,因果满载的证明。 她只是一路走一路看,有时候,她是位极人臣的一国国师,有时候却又只是随意行走的旅人,这一切都凭她意愿,她郁荼自从混沌中醒来之时,就成为了自由的代名词。 大汉之时,她行至一处小院,见那处梨花压枝,风景独好,不由得停下了脚步,敲门进去想讨杯水喝。 开门的是个女子,似乎刚刚哭过,眼眶红肿,但却并不显得孱弱,那泪珠反而为她增色几分。 冥王心下留了个心眼,又观此人天庭饱满,气色极好,生来就是有福之相,谈吐间颇合她意,于是离开时冥王记住了她的生辰八字,待她寿尽之时将她接到了冥界。 自此,奈何桥边有了熬汤人,孟婆被她诓去,一待就是几千年。 在等待孟婆寿终正寝的那段时间里,她已经寻到了她所心仪的另外几员大将。刚正不阿自带威严的判官钟馗,孟不离焦焦不离孟的黑白无常,只差总领冥界兵权的大将军了。 不过现世安稳,她自是知道将才,须得在乱世战场上找。在人间待了这么多年,历史车流滚滚,其实每个朝代实质上都是一样的,她也差不多腻了。 看着目前的发展,汉朝大厦将倾,若是在下一个太平盛世来临之前找不到这个可塑之才的话,她就回冥界当她的闲散神仙了。 只不过,这大厦倾的比她想象中的要更快,在战场边缘徘徊,她时不时关注着战局的变化,观察着有没有冒出来的新秀。 至于是交战双方哪一方的将领,就与她无关了,哪一方的将才都是将才,只要合她眼缘就是了。 没想到这一晃又晃了两三年,她整日游手好闲,拎着壶清酒在里战场最近的小城镇晃悠,凡间战火伤不到她分毫,众人只顾逃命,她却乐得自在。 只是这一日,有些不同。 外族的铁蹄踏过了破碎的城墙,这座支离破碎的小城仅仅用了三天就被他们攻下了。不管是官兵还是民众,好像都只顾着逃命。 冥王在暂居的小屋子内打坐,元神出窍与远在天边的陆压下棋,忽听得外界喧闹无比,不得已中断了棋局,留下一道残篇出门查看情况。 却未料到外面已是一副人间地狱的景象,不远处的民居已有多处着火,士兵边跑边解盔甲,想为自己谋条生路。早在乱世中颠沛已久的乞儿仍然呆呆的坐在路边看着一切,连哭都不会了。 冥王倚在房门口看着他们奔逃,甚至远远的看见已有人倒在了外族的箭下,摇摇头,她准备走了。 她喜欢与世人亲近,却无法体会他们的喜怒哀乐乃至恐惧,因为她是神,因为同样的场景已经在她眼前上演了几百次,她甚至能够看透他们,说到底,都是那一批灵魂在杀来杀去。 希望那修佛修疯了的地藏王菩萨能拯救他们吧。 冥王没再看,转身欲踏入小巷之中,还没来得及回头,却已经被拽住了手。 心中诧异的看过去,拽住她的人已经跑了起来,那人一身甲胄,看装扮应该是她待的这个国家的士兵,可能是看她落单心生怜悯,处于好意带她逃跑吧。 冥王配合的被他带着跑,他似乎非常熟悉房屋坐落与地形,没一会儿就跑出了不远的距离,将硝烟远远的甩在了身后。 跑进了城中心处的一处房子,那人终于停下了,转过身来看向她,气没喘匀就急着开口:“此地暂时安全,你待在此别动,我去将那孩子救上。” 冥王眼睛一眨,那士兵就跑没了影。轻轻一击掌,冥王眼里俱是笑意。哎呀,方才竟是先入为主了,这士兵分明不是什么小郎君,而是个英俊挺翘的女子。 真依她言待在原地没动,冥王索性找了片干草坐了下来,靠在墙上等她。 没一会儿她就回来了,但手上并没抱什么孩子,冥王往她身后瞧,也是空空如也。 “孩子呢?” 士兵摇摇头,脸色分外的差,冥王鼻尖一动,一股浓郁的血腥味钻进了她鼻中,定睛一看,这才发现她的甲胄破损了一大片,似乎还若有若无的渗着血。 就像被撕去了鳞片的小白龙一样。 她倒下的毫无预兆,冥王吓了一跳,连忙上前扶住她,入手就是一片黏腻,她站的地方也已经有了一片小血洼了。 冥王清晰的感受到了她生命力的流逝,明白若是自己不出手,她一定会死在这。 没有丝毫犹豫,冥王一挥手,她们瞬间来到了百里之外,仅仅百里之隔,这的城池却仍是一派欣欣向荣的样子。 且城内有重兵把守,城门外壕沟暗井不断,冥王一看便知是何情况了,原来她待的那座小城早已成了弃城,那的士兵和百姓也只不过是诱敌深入的饵料。 随便找了一间无主的屋子,将她放在了床上,冥王早就出手止住了她的血,还简单处理了一下,替她裹好了伤口。 坐在床边看她,冥王觉得有些好笑,自己身为冥王,不敛魂魄就算了,竟然在这上着竿子救人? 末了,又摇头叹息,也罢也罢,谁让自己看上她了呢,这地府大将军之位,非她莫属了。只是眼下她只是个小兵,还是得放她在战场上多历练几年才好。 她伤的确实很重,一连昏迷了几日才醒,迷迷糊糊睁眼,她还以为自己已经去了地狱了。但是呼吸之间,她依然能感觉到伤口处的痛楚 一时之间竟不知自己到底身在何处。 “醒了?感觉如何?” 原本在和陆压道人解棋局残篇的冥王瞬间就感知到了房内人气息的变化,和陆压道了别,起身快步走到了她旁边,将她扶了起来。 靠着松软的稻草枕头,床上人就着冥王的手喝了几口清水,终于有气力说话了,看向坐在床边的冥王,士兵一脸正色的感谢道:“多谢搭救,感……感激不尽。” 应该是常年行军打仗的缘故,她的肤色远不如寻常女子白皙,但却处处透着明朗,一看就非常有生命力。 “不必谢我,是你救我在先。” 冥王笑的十分洒脱,托腮看向她,问道:“小娘子姓甚,名何啊?” 她略显青涩的脸顿时僵住了,刚想问她是怎么发现自己的女儿身的,这才想起自己是为她所救,她替自己包扎的伤口。 踌躇了半天,她没有血色的嘴唇微微启合:“我姓花,名木兰。”
第102章 冥王花木兰番外二 花木兰伤的确实严重,在床上躺了小半个月才能下地,衣食住行,自然全要倚仗另一位屈尊纡贵。 起初她还很不好意思,但如今羽翼未丰,她又如何斗的过冥王,总是三言两语就被她逗的面红耳赤,索性任她宰割。 冥王是不稀得听她的心音,若是真听了,定会被这个未来的大将军给逗的笑掉大牙。 “近日城中可太平?” 花木兰披着衣服下床,挪到窗边往外看,她知道那座小城已经被破,而眼前这人也不知是何能耐,竟然带着重伤的她逃过了追兵,到了百里之外的磬城,此处也是自古兵家必争之地。 “太平~”冥王倚在桌边,手中摆弄着什么东西,似是很无聊,托腮看着她:“有我在,万事皆安。” 这句话说出来,在这烽火乱世似乎有些太过轻飘了,但花木兰相信,她真的有这样的实力,哪怕千军万马杀到她面前,她恐怕眼皮都不会掀一下。 只是她还不知,现在展现在她面前的,还只是冥王千般能耐里最不足为人道的一小部分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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